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同意
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企业的公告
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同意
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企业的公告
2013-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3-011
债券代码:126015 债券简称:08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 康美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同意
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通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并对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审核,同意公司作为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企业。
公司将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开展产品研发、试验验证和注册申报等工作。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