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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报更正公告
    2013-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3-011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2012年年报及其摘要。经事后核查,现对披露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在公司2012年年报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一)主营业务分析,3、成本,(1)成本分析表”中和公司2012年年报摘要“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一)主营业务分析,3、成本,(1)成本分析表”中,部分内容不完整。

    原披露为: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加工制造业/3,821,181,730.1998.325,619,228,791.0698.30-32.00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专用车/1,168,343,364.1030.062,732,437,416.0447.80-57.24
    整车及底盘/2,561,839,578.7565.922,780,949,741.3748.65-7.88
    汽车零部件/89,906,293.372.31104,523,698.441.83-13.98
    维修/1,092,493.970.031,317,935.210.02-17.11

    现更正为: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加工制造业原材料3,615,650,629.7994.625,432,842,771.6796.68-33.45
    人工工资71,738,169.611.8863,876,488.451.1412.31
    制造费用133,792,930.793.50122,509,530.942.189.21
    合计3,821,181,730.19100.005,619,228,791.06100.00-32.00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专用车原材料1,112,016,680.6995.182,649,076,218.1196.95-58.02
    人工工资26,241,391.112.2530,439,644.831.11-13.79
    制造费用30,085,292.302.5752,921,553.101.94-43.15
    小计1,168,343,364.10100.002,732,437,416.04100.00-57.24
    整车及底盘原材料2,431,341,378.2594.912,694,610,373.5696.90-9.77
    人工工资38,112,257.321.4927,972,284.281.0136.25
    制造费用92,385,943.183.6058,367,083.532.0958.28
    小计2,561,839,578.75100.002,780,949,741.37100.00-7.88
    汽车零部件原材料71,503,462.4679.5388,175,109.0384.36-18.91
    人工工资7,081,135.607.885,127,695.104.9138.10
    制造费用11,321,695.3112.5911,220,894.3110.730.90
    小计89,906,293.37100.00104,523,698.44100.00-13.98
    维修原材料789,108.3972.23981,070.9774.44-19.57
    人工工资303,385.5827.77336,864.2425.56-9.94
    制造费用
    小计1,092,493.97100.001,317,935.21100.00-17.11

    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和年报使用人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会加强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修订后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3-012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1、事项概述:公司近日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瑞特装”)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推动中国LNG汽车产业健康、有序的快速发展,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促进卡车行业向低能耗、低排放转型,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双方依托各自行业优势,围绕中国LNG汽车产业装备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共同搭建合作平台,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信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就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达成了框架协议。本协议仅为双方初步达成的框架约定,在双方签订相关具体合同之后,以正式合同为准。

    2、协议类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双方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具体的合作方式、采购金额、货款支付、优惠政策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且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后续履行亦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致的风险,公司特作相关风险提示。

    4、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尚未涉及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尚无法预测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5、协议涉及的后续事项:本公告所述战略框架协议签订并生效后,双方即开展并组织实施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所述项目的前期工作。同时双方将在条件具备后,另行签订具体从事该项目的相关协议,届时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关于该项目的后续信息披露事宜。

    一、协议方简介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3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邬品芳,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晨新路19号,经营范围为发动机制造、销售(汽车发动机再制造油改气);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天然气、石油、冶金、电站、化工、海水淡化设备开发、制造、销售(涉及压力容器的按许可证范围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该公司目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300228。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条款

    1、在“双赢”的原则下,双方互为市场。

    2、共同研发LNG汽车产业装备应用产品,形成战略供应链紧密合作关系。双方加快LNG汽车、LNG存储、加气站等相关产品研发、试用、品种替代及整车轻量化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拓展LNG产品市场,提升双方整体竞争力。

    3、双方在产品供应和服务上,建立“营销、培训、服务”三维一体的合作模式,提升企业品质。双方承诺给予对方享受各自最优惠的待遇,即优惠的商务政策、技术支撑、服务保障、材料研发、生产保供等相关政策。

    4、通过资源优势互补,延伸合作领域。双方共享实验设备和技术资源,成立联合实验室,加强新车型、新产品研发合作;双方在产业链延伸发展方向上共同寻求合作项目,促进产业链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5、建立双方定制例会互访机制,共同成立战略合作推进组。推进组负责日常的商务、技术、服务和对接工作,协调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双方合作更加紧密化。推进组以对口衔接为原则,分别在技术研发、产品供应、销售服务和延伸合作等方面落实双方战略框架协议的工作内容,制订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确保双方合作共赢的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二)保密责任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3、对于在共同开发、协同设计中所形成的技术方案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均有保密的责任。

    (三)本协议为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 是双方签订其它相关文件的基础。

    (四)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予以解决。

    (五)本着双方友好合作精神,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延续。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LNG重卡为本公司重点推广的产品,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后续实施将有助于本公司该种车型的市场销售,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降低经营风险。

    3、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双方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着手相关后续协议、合同的签订及实施,目前尚未涉及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尚无法预测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4、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及履行而产生重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后续具体合同签订等事项,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承诺依据本公告所涉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及项目实施情况依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与富瑞特装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