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华富嘉洛证券有限公司(「本公司」)注意到近日多份内地报章及网站报道关于浙江省温州市一名女商人林海燕透过本公司违规代理证券、期货交易平台作非法集资诈骗而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一案。
本公司现严正声明林海燕一直并非本公司之代理人,本公司并不涉及林海燕一案之审讯过程,该案亦对本公司的营运并无影响。
华富嘉洛证券有限公司 谨启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