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上证面对面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价值
  • A6:研究·数据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路演回放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导读
  • 关于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
    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票遗失声明
  • 今日停牌公告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新津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投资合作合同的公告
  • 关于2013年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 关于2013年大连长兴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 关于2013年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 关于2013年6月份国债、
    地方政府债兑付兑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 关于2013年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  
    2013年5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A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1版: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导读
    关于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
    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票遗失声明
    今日停牌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新津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投资合作合同的公告
    关于2013年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关于2013年大连长兴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关于2013年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关于2013年6月份国债、
    地方政府债兑付兑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13年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2013年6月份国债、
    地方政府债兑付兑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3-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2013年6月份国债、

    地方政府债兑付兑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结算参与人:

    根据《财政部关于记账式国债、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2013年还本付息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2]176号)等有关通知,2013年6月我公司将代理以下25只国债、地方政府债的兑付兑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6月份国债、地方政府债兑付兑息的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交易

    代码

    挂牌名称兑付/兑息

    代码

    年利率(%)付息方式(月)业务

    类别

    兑付/兑息资金(元)债权

    登记日

    资金

    清算日

    发行人规定的兑付/兑息日
    101901610 国债 160190162.3312兑付102.3302013/5/292013/5/312013/6/3
    201911311 国债 130191133.2612兑息3.2602013/5/312013/5/312013/6/2
    301991009 国债 100199102.2612兑息2.2602013/6/32013/6/32013/6/4
    401921012 国债 100192103.1412兑息3.1402013/6/62013/6/62013/6/7
    501901710 国债 170190172.5312兑息2.5302013/6/72013/6/72013/6/10
    601904010 国债 400190404.236兑息2.1152013/6/72013/6/72013/6/9
    701911411 国债 140191143.4412兑息3.4402013/6/72013/6/72013/6/9
    801922112 国债 210192213.556兑息1.7752013/6/72013/6/72013/6/13
    901991109 国债 110199113.696兑息1.8452013/6/72013/6/72013/6/11
    1001921112 国债 110192112.1512兑付102.1502013/6/62013/6/132013/6/14
    1101904110 国债 410190413.776兑息1.8852013/6/142013/6/142013/6/16
    1201911511 国债 150191153.996兑息1.9952013/6/142013/6/142013/6/16
    1301982508 国债 250198252.906兑息1.4502013/6/142013/6/142013/6/15
    1401991209 国债 120199123.096兑息1.5452013/6/172013/6/172013/6/18
    1513007612 地债 011300762.7612兑息2.7602013/6/172013/6/172013/6/18
    1601901810 国债 180190184.036兑息2.0152013/6/202013/6/202013/6/21
    1713005010 地债 011300502.7712兑付102.7702013/6/182013/6/202013/6/21
    1813005110 地债 021300512.9012兑息2.9002013/6/202013/6/202013/6/21
    1901901910 国债 190190193.416兑息1.7052013/6/212013/6/212013/6/24
    2001911611 国债 160191164.506兑息2.2502013/6/212013/6/212013/6/23
    2101981008 国债 100198104.416兑息2.2052013/6/212013/6/212013/6/23
    2201071007 国债 100107104.406兑息2.2002013/6/242013/6/242013/6/25
    2301991309 国债 130199132.8212兑息2.8202013/6/242013/6/242013/6/25
    2401060906 国债 (9)0106093.706兑息1.8502013/6/252013/6/252013/6/26
    2501921212 国债 120192124.076兑息2.0352013/6/272013/6/272013/6/28

    注:“兑付兑息资金”指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兑付或兑息资金。

    二、我公司将分别确认各只国债、地方政府债代理兑付兑息资金到账后,于相关国债、地方政府债的兑付兑息资金清算日进行资金清算,并于次一工作日将相关资金划付至相关结算参与人在我公司的交收账户内,由各结算参与人负责及时支付给投资者。享有相关国债、地方政府债兑付兑息权益但尚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我公司将在其办妥指定交易后,通过相关结算参与人划付相关资金。

    三、相关兑付国债、地方政府债已申报入库作为质押券的,我公司直接将其兑付的到期本息留存在质押库。自兑付清算日开始,在剩余回购质押券足额的情况下,无需参与人申报,我公司返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兑付的质押券本息金额。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