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6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13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2年5月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距本次分配方案实施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9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23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9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3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114 | 杨永柱 |
2 | 01*****017 | 温萍 |
3 | 01*****275 | 杨琪 |
4 | 01*****781 | 王铁 |
5 | 01*****930 | 张宝田 |
6 | 01*****985 | 高庆书 |
7 | 01*****731 | 梁晓东 |
8 | 01*****688 | 吴刚 |
9 | 01*****089 | 王大明 |
10 | 01*****132 | 顾宪广 |
11 | 01*****348 | 石运昌 |
12 | 01*****324 | 张笑男 |
13 | 01*****131 | 安殿伟 |
14 | 01*****716 | 徐文彬 |
15 | 01*****528 | 李秀艳 |
16 | 01*****952 | 王琦玮 |
17 | 01*****400 | 封海霞 |
18 | 01*****705 | 高永春 |
19 | 01*****644 | 杨永伟 |
五、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后,公司股本情况未发生变动。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公司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2、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张宝田先生、邹允先生
4、咨询电话:0412-5213058传真:0412-521305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