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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6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13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2年5月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距本次分配方案实施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9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23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9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3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114杨永柱
    201*****017温萍
    301*****275杨琪
    401*****781王铁
    501*****930张宝田
    601*****985高庆书
    701*****731梁晓东
    801*****688吴刚
    901*****089王大明
    1001*****132顾宪广
    1101*****348石运昌
    1201*****324张笑男
    1301*****131安殿伟
    1401*****716徐文彬
    1501*****528李秀艳
    1601*****952王琦玮
    1701*****400封海霞
    1801*****705高永春
    1901*****644杨永伟

    五、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后,公司股本情况未发生变动。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公司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2、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张宝田先生、邹允先生

    4、咨询电话:0412-5213058传真:0412-521305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