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烟台万华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13-17号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24日上午10:00在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1人,代表股份数额1,120,075,1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80%,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建生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就董事会的各项提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19,003,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120,075,132股的99.90%;反对票0股;弃权票1,071,153 股。
2、审议通过《关于对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08,123,4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120,075,132股的98.93%;反对票10,880,555股;弃权票1,071,153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11,320,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120,075,132股的99.22%;反对票6,052,150股;弃权票2,702,058股。
4、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19,003,9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120,075,132股的99.90%;反对票0股;弃权票1,071,153 股。
5、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19,003,9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120,075,132股的99.90%;反对票0股;弃权票1,071,153股。
6、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宁波万华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08,123,4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120,075,132股的98.93%;反对票10,880,555 股;弃权票1,071,153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张剑英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同意将其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必备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