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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3-012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5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3年5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董事长李绍林主持了会议,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建设北京市棉花片危改区“大龙新都”项目协议书(A-6区、A-7区)>及其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同意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与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融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建设北京市棉花片危改区“大龙新都”项目协议书(A-6区、A-7区)>及其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中融公司分期支付需归还的双方已发生的往来款项和拆迁补偿款合计105,800万元。《解除协议》生效后,大龙有限不再参与该项目开发工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崔也光、黎建飞、杨运杰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细请参见公司同日公布的《特别重大合同公告》。

    二、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3年6月10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6日。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细请参见公司同日公布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3-013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解除协议 ;合同金额:105,800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订盖章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审议程序情况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与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融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建设北京市棉花片危改区“大龙新都”项目协议书(A-6区、A-7区)>及其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的议案。同意大龙有限与中融公司签订《解除协议》。

    本合同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生效。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情况概述:2004年11月10日,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城乡”)与中融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建设北京市棉花片危改区“大龙新都”项目协议书(A-6区、A-7区)》(以下简称“项目协议书”),约定共同开发中融公司拥有的北京市棉花片危改区“大龙新都”项目(A-6区、A-7区)。

    2005年3月24日,大龙有限与大龙城乡、中融公司三方签订了《<合作开发建设北京市棉花片危改区“大龙新都”项目协议书(A-6区、A-7区)>补充协议》,大龙城乡将项目协议书中约定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大龙有限,由大龙有限与中融公司共同开发“大龙新都”项目。

    2、合同标的名称:北京市棉花片危改区“大龙新都”项目(即棉花片危改区A-6地块项目、棉花片危改区A-7地块项目)

    3、合同标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原宣武区)虎坊桥西北侧。

    4、合同标的规模:总用地面积6.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4.34公顷,代征地1.76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162,920平方米,其中地上134,020平方米,地下28,900平方米,使用性质包括住宅、商业和办公。

    5、合同标的项目进度:项目地块共有拆迁户数602户,拆迁面积29,053.79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拆迁工作户数243户,拆迁面积16,538.48平方米。截止目前,大龙有限为项目投入资金共计777,224,736.31 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1号楼218、318房间

    法定代表人:赵书华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生效后,大龙有限与中融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在合作现状及项目所处状态下解除,不再继续履行,由中融公司继续合同标的地块的开发工作,大龙有限不再参与,不再享受项目的开发权益,不再承担开发风险。

    (二)合同金额:105,800万元,其中包括1、中融公司归还本合同签订之日前双方已发生的往来款项374,882,709.62元;2、中融公司支付大龙有限的拆迁补偿款683,117,290.38元。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中融公司须向大龙有限支付首期款60,000万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中融公司须向大龙有限支付第二期款项15,000万元;在2013年8月31日前,中融公司须向大龙有限支付剩余款项30,800万元。

    (四)违约责任: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及补充协议履行义务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其他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五)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中融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综合分析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政策、本项目开发现状、开发周期以及继续开发需要的投入等因素,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签订本合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一)本合同实施后,公司资金得到有效回笼,对公司业务开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根据会计准则,本合同产生的损益(税前约为24,252万元)将纳入2013年度财务报表,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情况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因合同对方资金安排、违约等情形导致公司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合作开发建设北京市棉花片危改区“大龙新都”项目协议书(A-6区、A-7区)>及其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

    (二)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3-014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定于2013年6月10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6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10日上午9:30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
    1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建设北京市棉花片危改区“大龙新都”项目协议书(A-6区、A-7区)>及其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5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凡于2013年6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13年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6:00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联系电话:010-69446339

    传真:010-69446339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王金奇、张辰

    (二)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等自理。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序号提议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建设北京市棉花片危改区“大龙新都”项目协议书(A-6区、A-7区)>及其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