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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更正后)
    2013-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3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有关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0,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

    月3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5月3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序号证券账户号码股东名称
    101*****582刘枫
    200*****602李红卫
    300*****251王伟士
    400*****797李国千
    501*****756郭玉凤
    601*****616鲁肃
    701*****398李陈永
    801*****023鲁永
    901*****874徐姣英
    1001*****136鲁烈水
    1101*****709胡晓东
    1201*****979李伯英
    1301*****308徐菊英
    1401*****702王国强
    1501*****105王国全
    1601*****452王进
    1701*****613李孝谦
    1801*****591李伯千
    1901*****057李军旦
    2001*****660鲁小均
    2101*****695郁琼
    2208*****900露笑集团有限公司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3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加(+)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公积金转股比例(%)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90,000,00075%45,000,00050%135,000,00075%
    1、国家持股00%    
    2、国有法人持股00%    
    3、其他内资持股90,000,00075%45,000,00050%135,000,0007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52,000,00043.33%26,000,00050%78,000,00043.33%
       境内自然人持股38,000,00031.67%19,000,00050%57,000,00031.67%
    4、外资持股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    
    5、高管股份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0,000,00025%15,000,00050%45,000,00025%
    1、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25%15,000,00050%45,000,0002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    
    4、其他00%    
    三、股份总数120,000,000100%60,000,00050%180,000,000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8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07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露笑路38号

    咨询联系人:蔡申、李陈涛

    咨询电话: 0575-87061113 传真电话:0575-89009980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4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2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0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公司《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公告中“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之“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5月31日。 ”与“三、权益分派对象”之“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两项录入有误,现对通知公告中披露的有关事项予以更正说明如下:

    原披露为: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5月31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现更正为: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31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造成影响,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本公司将加强公告编写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