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027
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3-021,以下简称“原通知”),公告了关于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即将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按10股转增3.5股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304,731,450 股增加至411,387,457.5股,《公司章程》需要作相应修改。从提高会议效率的角度考虑,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2)作为新增临时提案,一并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了审查,认为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5.66%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2013年6月8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由15项增加至16项,具体如下:
序号 | 提案名称 |
1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 2013年生产经营计划 |
7 | 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8 | 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9 | 关于实施金福计划的议案 |
10 |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情况及201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1 |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
12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
13 |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
14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5 | 关于确认公司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
16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经修订的《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3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2013年生产经营计划 | |||
7 | 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8 | 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9 | 关于实施金福计划的议案 | |||
10 |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情况及201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 |||
12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 |||
13 |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 |||
14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15 | 关于确认公司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 |||
16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4,731,45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106,656,007.5元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转增3.5 股的比例转增股本106,656,007.5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至411,387,457.5股。根据以上情况,公司需要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4,731,450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1,387,457.5元。
二、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04,731,450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11,387,457.5股,全部为普通股。
宝胜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