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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青松:建议一般性并购采取备案制减少地方政府行政干预
    2013-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青松:

      建议一般性并购采取备案制减少地方政府行政干预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陈其珏

      

      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安青松25日在“第七届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高峰论坛”上提出破解并购难题的三方面建议,包括减少地方政府干预、减少跨境并购审批、设立并购产业基金等。

      安青松表示,并购是经济转型的有效途径,而创新是并购的永恒主题,“从国家整个经济环境来看,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以后,中国经济面临调结构、转方式的挑战,并购重组成为必由之路”。

      他说,当前中国企业并购呈现两快两慢的特点,“两快”是指中国企业并购数量与规模快速增长。2012年A股发生并购案例1191起,涉及金额3125亿元;2011年中国企业完成跨境并购110起,同比增长93%,交易完成规模达到280.99亿美元,同比增长112.9%。

      “两慢”则指,促进并购的金融产品创新慢,无论是贷款、股票、债券、信托产品还是金融机构的参与程度均处于萌芽阶段;支持并购的制度创新慢,无论是市场机制的健全和监管制度的弹性,还是区域、行业壁垒,均难以适应并购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

      安青松表示,金融创新是促进并购发展的重要条件,而并购金融创新又包括了金融产品创新和市场及监管制度创新两个层面。

      他在关于如何解决并购难题方面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需求和建议:

      一是减少地方政府对企业并购的干预,企业反映当前并购重组是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政府指导是必要的,但是并购的主体是企业,建议减少不恰当的干预,中央政府对跨区的并购提出指导性意见,打破地区间的市场分割。

      二是减少跨境并购审批,支持企业走出去。企业普遍反映跨境并购审批环节太多,各个环节多为串行审批,耗时长,由此可能丧失并购良机或成本被大幅提高,建议清理审批项目,将串行审批改为并行审批,对一般性并购采取备案制。

      三是设立并购产业基金,目前很多产业过剩行业的主体企业经营困难,发起并购的能力较弱,但并购时机难得,建议设立若干产业并购基金,适度增加杠杆作用,市场化地参与行业并购整合。并购基金可由政府出资、广泛吸收社会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