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3-01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13年5月24日上午9时在中国化学大厦八层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人,代表公司股份3,551,469,380股,占公司总股本4,933,000,000股的71.9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股东共计17人,代表公司股份5,999,446股,占公司总股本4,933,000,000股的0.12%。全部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共代表公司股份3,557,468,826股,占公司总股本4,933,000,000股的72.1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克宁先生主持。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57,426,1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弃权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57,425,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弃权4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57,425,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弃权4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57,425,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弃权4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分红派息预案: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数4,93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5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股利320,64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00,896,961.11元结转以后年度。
本公司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557,425,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3年审计机构及审计机构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57,425,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弃权4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57,425,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弃权3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57,425,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弃权4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57,425,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弃权4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十、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为四川晟达公司100万吨/年PTA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57,425,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弃权4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为中国化学福建天辰耀隆公司2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57,425,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弃权4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十二、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指
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