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3-03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澄清事项
近日公共传媒报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飞行检查、专项抽查和暗访”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逸韵软胶囊被抽查出标示信息与批准内容不符,不符内容为“外包装上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与总局网站上产品批准内容中申请人中文名称不一致”。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上述传闻不属实,公司现澄清说明如下:
1、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批件号:2010B0360),海王牌逸韵软胶囊(国食健字G20100191)于2010年5月4日由北京普利源商贸有限公司转让杭州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14年5月26日。公司生产的海王牌逸韵软胶囊均为合法生产经营。该信息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保健食品数据库查询核实。
2、公司得知相关媒体报道后,已第一时间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了沟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于2013年5月24日在其网站发布了《关于有关保健食品进一步核实的情况》。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3年5月25日发布的“关于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飞行检查、专项抽检和暗访有关情况的通报[食药监办〔2013〕20号]”的产品标示信息与批准内容不一致样品汇总表中已将公司上述产品剔除。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说明网址如下:
(1)关于有关保健食品进一步核实的情况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1/80877.html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飞行检查、专项抽检和暗访有关情况的通报[食药监办(2013)20号]
http://www.sda.gov.cn/WS01/CL0847/80894.html
3、公司逸韵软胶囊2012年度产生销售额约为167.98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约为0.02%;为公司带来的净利润约为23.64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的比例约为0.4%。逸韵软胶囊在2012年度为公司带来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占比均很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预计公司中期业绩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若业绩变动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发布预测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