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1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于2013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11名,实参与董事 11 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昌吉支行3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3-020)
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新疆宜化3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新疆宜化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昌吉支行3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董事会意见,认为:本公司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新疆宜化3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3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3-021)
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新疆宜化3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新疆宜化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3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董事会意见,认为:本公司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新疆宜化3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同日2013-022号公告)。
农银租赁与新疆宜化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本次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60,000万元,有利于新疆宜化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竞争力。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3-024)
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新疆宜化与农银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60,000万元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新疆宜化与农银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60,000万元提供担保。
董事会意见,认为:本公司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新疆宜化与农银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60,000万元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同日2013-02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同日2013-025号公告)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增资是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本次公司拟对新疆宜化增资150000万元的议案。
新疆地区丰富的资源优势及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公司产业布局的重要区域,本次增资的目的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充分利用新疆地区低成本的资源优势,优化新疆宜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其融资能力及盈利能力,保障公司产业快速发展。
本次增资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且有利于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2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昌吉支行3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新疆宜化3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新疆宜化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昌吉支行3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
注册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北庭路4-13号
注资资本: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忠华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肥料、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2年12月31日,新疆宜化的资产总额为816,651.60万元,负债587,745.29 万元,所有者权益228,906.31万元;2012年新疆宜化实现营业收入107,217.20万元,净利润28,938.70万元。
担保、抵押、诉讼情况: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情况发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昌吉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共12个月。
4、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新疆宜化3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审批金额为人民币1,080,51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470,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55%,其中: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13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7%;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337,9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99%。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2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3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新疆宜化3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新疆宜化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3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
注册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北庭路4-13号
注资资本: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忠华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肥料、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2年12月31日,新疆宜化的资产总额为816,651.60万元,负债587,745.29 万元,所有者权益228,906.31万元;2012年新疆宜化实现营业收入107,217.20万元,净利润28,938.70万元。
担保、抵押、诉讼情况: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情况发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共12个月。
4、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新疆宜化3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审批金额为人民币1,110,51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500,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43%,其中: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13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7%;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367,9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87%。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22
湖北宜化全资子公司
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交易内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农银租赁与新疆宜化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宜化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同日2013-019号公告)
新疆宜化将自有热电厂生产设备(即租赁标的物)出售给农银租赁,农银租赁再出租给新疆宜化使用,新疆宜化按期向农银租赁支付租金。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5.5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租赁保证金为3600万元,租赁手续费为3600万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琨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18号5-6层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农银租赁与新疆宜化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名称:热电厂生产设备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租赁期租赁物权属属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期限届满,在新疆宜化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给农银租赁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下,新疆宜化向农银租赁支付留购价款后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四)所在地:新疆吉木萨尔县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期限:5.5年;
(二)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三)租赁标的物:热电厂生产设备;
(四)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五)租赁保证金:保证金3600万元(可用于冲抵最后一期租金或几期租金的相应金额);
(六)担保方式:本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租赁手续费3600万元;
(八)租金及支付方式: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租赁期租金支付按季等额本息;
(九)租赁设备所属权:租赁期限届满,在新疆宜化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给农银租赁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下,新疆宜化向农银租赁支付留购价款后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十)留购价款:1万元;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每季度支付租金不超过3486万元,新疆宜化的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新疆宜化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新疆宜化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新疆宜化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二)《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2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2013 年6月13日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6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3 年6月6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6月6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五次、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1、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3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13年4月17日公告2013-014)
2、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昌吉支行3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3-020)
3、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3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3-021)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3-022)
5、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3-024)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3年6月6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702室或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702室
邮政编码:100070
电 话:010-63704082
传 真:010-63704177
电子信箱:zyj@hbyh.cn
联 系 人:贺杨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2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人民币60,000万元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新疆宜化与农银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60,000万元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新疆宜化与农银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60,000万元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
注册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北庭路4-13号
注资资本: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忠华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肥料、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2年12月31日,新疆宜化的资产总额为816,651.60万元,负债587,745.29 万元,所有者权益228,906.31万元;2012年新疆宜化实现营业收入107,217.20万元,净利润28,938.70万元。
担保、抵押、诉讼情况: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情况发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新疆宜化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给农银租赁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即租赁期限届满。
4、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新疆宜化与农银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60,000万元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审批金额为人民币1,170,51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560,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20%,其中: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13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7%;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427,9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64%。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2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产业布局的重要全资子公司。为优化新疆宜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增强其行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本公司拟对新疆宜化增资150000万元,将其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拟增加到350000万元。本次增资为现金增资。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增资是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本次公司拟对新疆宜化增资150000万元的议案。
本交易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
注册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北庭路4-13号
注资资本: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忠华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肥料、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2年12月31日,新疆宜化的资产总额为816,651.60万元,负债587,745.29 万元,所有者权益228,906.31万元;2012年新疆宜化实现营业收入107,217.20万元,净利润28,938.70万元。
担保、抵押、诉讼情况: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情况发生。
三、出资方式及来源
本次增资金额为150000万元,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疆地区丰富的资源优势及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公司产业布局的重要区域,本次增资的目的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充分利用新疆地区低成本的资源优势,优化新疆宜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其融资能力及盈利能力,保障公司产业快速发展。
本次增资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且有利于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