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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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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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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3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

    ●认购方式:以现金方式认购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

    一、有关董事会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稻叶义幸董事书面委托池田修二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芦德宝董事长主持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有关董事会决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逐项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及时间

    公司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5,500万股(含本数)。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根据发行底价的调整而相应调整。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以及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董事会根据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由于公司在2013年5月2日实施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人民币1.2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22日,除息日为2013年4月23日),因此在计算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时,公司对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以及交易金额相应进行了除权调整,经调整后计算得出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8.13元/股。

    在此基础上,公司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8.15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年产7,000吨高效节能粉末冶金汽车关键零件生产线项目40,00035,000
    2年产5,000吨节能家电和汽车零件生产线技改项目10,0007,000
    3广东东睦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31,8759,000
    4补充流动资金9,0009,000
    合 计90,8756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上述募投项目的范围内,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按投入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并在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行适当调整,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投向中的具体使用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相关发行事宜;

    2、授权董事会决定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相关合同;

    3、授权董事会聘请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提供相关服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

    7、若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七)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于2013年5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公司《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8。

    (九)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第一次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第一次修订)于2013年5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决定:

    1、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其中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决定:

    1、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全部由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2、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4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在宁波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参与竞拍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除上述第一至第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外,第九至第十一项议案也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3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登记手续已完成(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4)。根据于2013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事项第(7)项“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5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1、《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550万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50万元。

    2、《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9,55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20,55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 (临)2013-03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预计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23.06%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门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决议》:(1)决定在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设立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由本公司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4,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3,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3)本公司推荐芦德宝、曹阳、多田昌弘为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4)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相关事宜。

    2013年5月16日,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获得了由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蓬江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6。

    基于广东地区粉末冶金市场的不断扩大,以及公司目前的控股子公司——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的良好发展,公司决定投资设立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扩大东睦集团在广东的发展,并进一步整合公司在江门的资源,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2013年5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拟将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该项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有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7。

    公司将在相关股东大会批准此项增资议案后,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拟签署增资协议的双方分别为本公司和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已对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共同投资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31,780万元

    注册地: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

    办公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

    企业性质: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南东

    主要股东:汪南东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磁性材料元件及其制品、合金粉末制品、微电机、机械设备和零部件及相关技术出口;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 (按粤经贸进字[94]196 号文经营);动产及不动产租赁。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2、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及主要财务状况: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持续发展,2010~2012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69亿元、8.96亿元和10.84亿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4,263.18万元、资产净额为138,593.54万元。

    2013年第一季度,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为30,324.89万元、净利润为444.69万元。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睦”)已于2013年5月16日获得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蓬江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东东睦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6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人民币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6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广东东睦的经营范围:粉末冶金制品、汽车零件(不含发动机)、家电零件及相关新材料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广东东睦拟在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购置土地用于新厂房建设,在新厂房建设具备生产条件的情况下逐渐将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的设备及人员吸收进入新公司,并逐渐增添新的生产设备,提升广东东睦的生产能力。预计新广东东睦将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2014年9月底建成并逐步投产。

    广东东睦的市场将主要定位于广东地区的粉末冶金汽车、家电、摩托车粉末冶金零件的中高端市场,以及铁基、铜基粉末冶金含油轴承。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广东东睦达产年可实现销售收入45,000万元、利润总额5,550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23.06%,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79年(税前,含建设期)。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在广东江门的控股子公司——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发展平稳。2010年度的营业收入为6,789.98万元,净利润为416.26万元;2011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0,151.07万元,净利润为843.03万元;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0,111.50万元,净利润为790.92万元。

    鉴于公司在广东地区业务的快速发展,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已不能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拟扩大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投资规模,购置土地建设新厂房,并待新厂房具备生产条件后,逐渐将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的人员及生产设施吸收至新公司,进一步整合公司在江门的资源,以提升东睦集团的竞争能力,形成东睦集团在广东的重要生产基地和营销窗口。

    目前,广东东睦的股东双方已现金出资共计1,600万元,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960万元,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640万元,双方拟增加广东东睦的注册资本至1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将再增加现金出资8,040万元,共计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将再增加现金出资5,360万元,共计出资6,000万元,占该注册资本的40%,并将根据广东东睦新厂区建设及生产需要分期出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此外,此项对外投资可以扩大公司在粉末冶金结构零件的市场份额,特别是扩大在广东地区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

    此项对外投资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情况。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此次对外投资可使公司在江门生产基地的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投资初期在人力资源以及管理方面带来一定压力。目前公司已经增加了在江门的人力资源培养和储备,加强了对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在技术、生产、质量方面的指导与培训。

    另外,产品价格及原材料价格对广东东睦经营有一定的影响。公司将通过集团的采购平台,积极控制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经营的影响。

    广东东睦后续的配套资金则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加以解决。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 (临)2013-04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达产年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22.91%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5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拟将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该项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有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7。

    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在相关股东大会批准此项增资议案后,实施对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增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东睦”)成立于2011年4月29日,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连云港东睦的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以南、汇晶路以东、大浦河以西,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阳,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经营范围:粉末冶金汽车零件、高效家电零件及相关新材料制品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

    连云港东睦于2012年底基本完成一期的开发建设,并于2012年12月开始试生产。2012年完成营业收入507.55万元,净利润49.32万元。连云港东睦已于2013年第一季度正式投产。

    截至201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连云港东睦的总资产为24,821.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18%;2013年1~3月完成营业收入2,371.93万元,实现净利润330.16万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连云港东睦将作为东睦集团最重要的低成本生产基地,需继续保持着生产效率高、运营成本较低、产品质量稳定和竞争能力强的特点。因此,扩大连云港东睦的生产规模,逐渐调整其产品结构,提升其竞争能力,对于东睦集团整体产品结构的优化和竞争能力的提升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公司通过对连云港东睦增资拟实施新增5,000吨产能的项目建设,扩大制冷压缩机粉末冶金零件和汽车粉末冶金转子类零件的生产能力,并在达产后新增约1.5亿元的营业收入,新增利润总额约1,950万元。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达产年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22.91%,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68年(税前,含建设期)。

    连云港东睦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本公司将现金出资7,000万元,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此外,连云港东睦实施新增5,000吨产能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将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连云港东睦此次增资后实施新增5,000吨产能的项目建设,使其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投产初期在人力资源、技术保障以及管理方面带来一定的压力。目前,本公司正积极帮助连云港东睦培训员工,并帮助其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运营风险。

    此外,产品价格及原材料价格对连云港东睦经营也有一定的影响。公司将通过集团的采购平台,积极控制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经营的影响。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节能家电和汽车零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4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 (临)2013-04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因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21日起停牌。

    201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28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