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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亚盛集团 股票代码:600108 编号:临2013-046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27日下午14:30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主持人为董事长杨树军先生。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0人,所持和代理股份总数为560,965,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46,915,121股的28.81%。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和代理股份总数为 535,765,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46,915,121股的27.5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人,代表股份25,200,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46,915,121股的1.29%。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13年5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2013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560,947,165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参加投票有效票总数的100% ;16,400股反对;1,90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20万亩优质苜蓿基地的议案》。

      560,964,365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参加投票有效票总数的100% ;0股反对;1,10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560,962,965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参加投票有效票总数的100% ; 0股反对; 2,500股弃权。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裴延君、王爱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3-047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5月27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树军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经理,会议以现场表决和传真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 0 票回避、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4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5月27日下午16时,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4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金有先生主持,审议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3-049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盛集团”或“公司”)于 2013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28号文《关于核准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20,992.39万股,发行价格为5.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0,382,79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594,490.9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788,481.08元。募集资金已于2012 年4月26日划至本公司指定账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国浩验字【2012】703A3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公司已将上述实际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交通银行兰州永昌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穗银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铁路支行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和使用情况良好。截至2013年5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64,423.75万元(不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1、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 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结算中心、证券事务管理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亚盛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亚盛集团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周转需要。

      本保荐机构对亚盛集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