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13-015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
单位:股
每10股转增股数 | 10 |
每股转增股数 | 1 |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4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为人民币0.38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为人民币0.36元 |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 的有关规定,公司暂按 5%的税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38元。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实际税负为 5%。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登记结算中心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4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 2009 年 1 月 23 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扣除 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按每股0.36 元进行派发。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3年5月31日 |
● 除权(除息)日
除权(除息)日 | 2013年6月3日 |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13年6月4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6月7日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已于2013年5月17日经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3年5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12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13年5月3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213,8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转增10股,共计派发股利85,524,000元。实施后总股本为427,620,000股,增加213,810,000股。
三、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3年5月31日 |
(二) 除权(除息)日
除权(除息)日 | 2013年6月3日 |
(三)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13年6月4日 |
(四)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6月7日 |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3年5月31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龙岩市海润投资有限公司、龙岩市电力建设发展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外的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
二、 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773,000 | 0.83 | 1,773,000 | 1,773,000 | 3,546,000 | 0.83 | ||
其中: | ||||||||
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773,000 | 0.83 | 1,773,000 | 1,773,000 | 3,546,000 | 0.83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 | ||||||||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1,773,000 | 0.83 | 1,773,000 | 1,773,000 | 3,546,000 | 0.83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12,037,000 | 99.17 | 212,037,000 | 212,037,000 | 424,074,000 | 99.1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212,037,000 | 99.17 | 212,037,000 | 212,037,000 | 424,074,000 | 99.17 | ||
三、股份总数 | 213,810,000 | 100 | 213,810,000 | 213,810,000 | 427,620,000 | 100 |
六、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427,620,000股摊薄计算的2012年度每股收益为0.68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81号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 真:0597-2290903
邮政编码:364000
八、 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