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3-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5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 | |
基金主代码 | 511010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3月5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3年5月17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00.992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15,357,905.08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2.8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3年度的第1次分红。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3年5月31日 |
除息日 | 2013年6月3日(场内)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6月7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无红利再投资方式。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证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利润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13年6月5日16:00前将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13年6月6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领取现金红利。
2)本基金分红期间,其标准券折算值的计算可能有所调整,敬请注意确保入库标准券足额,避免因本基金标准券折算值下调引起质押式回购欠库。
3)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 021-38569000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