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9,644,353股。因长沙天鹅2012年度经营业绩未达盈利预测,欧亚云、欧亚峰、罗兵辉、李洪辉、朱平正、胡观辉、周海蓉、吴波、郭华定和长沙瑞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以其持有的利欧股份股票合计2,380,510股进行补偿(该部分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公司总股本扣除该部分股份后,实际可参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317,263,843股。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317,263,8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1*****261 | 王相荣 |
| 2 | 01*****031 | 王壮利 |
| 3 | 01*****781 | 王洪仁 |
| 4 | 00*****197 | 陈林富 |
| 5 | 01*****467 | 黄卿文 |
| 6 | 01*****343 | 颜土富 |
| 7 | 01*****703 | 张旭波 |
| 8 | 01*****992 | 欧亚云 |
| 9 | 01*****169 | 欧亚峰 |
| 10 | 00*****487 | 周海蓉 |
| 11 | 00*****666 | 罗兵辉 |
| 12 | 00*****877 | 郭华定 |
| 13 | 01*****641 | 胡观辉 |
| 14 | 01*****622 | 朱平正 |
| 15 | 01*****647 | 李洪辉 |
| 16 | 00*****462 | 吴波 |
| 17 | 08*****021 | 长沙瑞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18 | 08*****071 |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 19 | 08*****246 | 北京中水新华灌排技术有限公司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
咨询联系人:周利明
咨询电话:0576-89986666
传真电话:0576-89989898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