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3-2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五届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5月27日(周一)下午16:00在杭州巨化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世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人,实际出席十一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以举手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运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二、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配股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售股票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416,918,4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售总股数为425,075,52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若在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的,则配售基数同比例调整,配股比例不变,可配售股数同比例调整。最终配股比例及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该事项尚需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
3、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具体配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原则:
(1)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值;
(2)参照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3)参照发行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市净率及公司发展需要;
(4)遵循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4、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售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其中21,000万元用于10kt/a FEP扩建项目(一期新建2kt/a FEP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41,800万元用于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HFC-125),114,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如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由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为把握市场机遇,使投资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进行先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进行。
7、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0、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本次公司配股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最终依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实施。
三、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配股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价格、配股比例、配售数量、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配售起止日期、保荐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等相关事宜;
3、签署与本次配股相关的以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配股条款、配股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配股完成后,根据配股实施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7、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其它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3—30号。
六、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一至五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3-29号。
七、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未来竞争需要,完善公司组织架构,理顺管理关系,优化管理流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上市公司相关法规、公司发展战略等,同意公司设立公司内部审计与控制部,并按业务单元和基地对公司下属单位的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业务单元和基地事业部。
(一)设立公司内部审计与控制部
负责承担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化等体系管理,法务管理,风险管控等职能。具体职能及定员、定岗等由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实际制定。
(二)组建业务单元和基地事业部
各事业部为承担公司划分的同一业务单元或同一基地内分公司、子公司、孙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单位)日常管理职能的管理平台(非法人机构),为公司的下属管理机构和事业部所辖经营单位日常管理的受托管理机构,履行所辖经营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职责,对公司负责,由公司进行经营绩效考核。
各事业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名,视情况设若干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聘任。
事业部设立后,所辖经营单位的职能管理机构整合到事业部,由事业部科学设置职能部门对经营单位进行管理,经营单位不设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不增加公司管理层级。
事业部所辖经营单位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财产、财务独立,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按公司氟聚合物业务、新型氟制冷剂业务、氯碱新材料业务、石化材料业务、电子化学品业务和宁波基地进行划分,考虑业务关联度、管理整合的便利性和有效性,公司下设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合物事业部、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新型氟制冷剂事业部、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氯碱新材料事业部、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石化材料事业部、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化学品事业部五个业务单元事业部和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基地事业部,共六个事业部。将上述业务或基地相关的经营单位纳入相应的事业部管辖。对未纳入事业部管辖范围的其他经营单位,仍按公司原有管理模式运行。
授权公司总经理制定各事业部的经营单位、经营业务管辖范围和具体组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更正后)。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更正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3—31号。
公司股票自5月29日起复牌交易。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9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3-2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五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5月1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5月27日(周一)下午16:00在杭州巨化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宪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三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运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配股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售股票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416,918,4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售总股数为425,075,52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若在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的,则配售基数同比例调整,配股比例不变,可配售股数同比例调整。最终配股比例及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该事项尚需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
3、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具体配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原则:
(1)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值;
(2)参照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3)参照发行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市净率及公司发展需要;
(4)遵循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4、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售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其中21,000万元用于10kt/a FEP扩建项目(一期新建2kt/a FEP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41,800万元用于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HFC-125),114,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如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由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为把握市场机遇,使投资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进行先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进行。
7、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0、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本次公司配股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最终依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实施。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更正后)。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5月29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3-28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
全额认购本公司配股其可配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出具的《关于全额认购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可配股份的承诺函》。
巨化集团公司承诺:将按照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股份”)每10股配售3股的配股发行方案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如巨化股份配股发行方案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巨化集团公司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
该全额认购承诺须待巨化股份配股方案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巨化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巨化集团公司关于全额认购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可配股份的承诺函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2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未涉及转融通业务。
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3年6月20日(星期四)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6月20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前述两种方式进行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衢州衢化宾馆二楼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的投票方式
因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在上交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公司可以通过上交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以下简称“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会员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会员,应当及时告知本公司其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和提醒本公司从信息公司网站下载其投票意见。投票时间为6月20日9:30—15:00,网址为www.sseinfo.com。
详细操作流程参见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 是 |
| 2 | 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 是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是 |
| 2.02 |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是 |
| 2.03 | 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 是 |
| 2.04 | 配售对象 | 是 |
| 2.05 |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 是 |
| 2.06 | 发行方式 | 是 |
| 2.07 | 发行时间 | 是 |
| 2.08 | 承销方式 | 是 |
| 2.09 |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是 |
| 2.10 | 决议的有效期 | 是 |
| 3 | 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是 |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 是 |
| 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否 |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2013年5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有关配股事宜尚需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且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获得其批复。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前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13年6月14日、17-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3年6月19日下午5:00时)。
五、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3、公司联系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24004
传真:(0570)3091777
电话:(0570)3091704;(0570)3091758
联系人:朱丽、刘云华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2013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02 |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
| 2.03 | 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2.04 | 配售对象 | |||
| 2.05 |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 |||
| 2.06 | 发行方式 | |||
| 2.07 | 发行时间 | |||
| 2.08 | 承销方式 | |||
| 2.09 |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
| 2.10 | 决议的有效期 | |||
| 3 | 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3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 及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14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38160 | 巨化投票 | 14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5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4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 2.00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 2.02 |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2.02 |
| 2.03 | 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3 |
| 2.04 | 配售对象 | 2.04 |
| 2.05 |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 2.05 |
| 2.06 | 发行方式 | 2.06 |
| 2.07 | 发行时间 | 2.07 |
| 2.08 | 承销方式 | 2.08 |
| 2.09 |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2.09 |
| 2.10 | 决议的有效期 | 2.10 |
| 3 | 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5.00 |
3、对第2号议案一次性表决: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01-2.10号 | 第2大项议案: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三)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13日股票收市后,持有巨化股份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160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160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160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160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表决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3-30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8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承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9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元,共计募集资金160,83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75.35万元(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总额2,975.36万元,已预付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157,954.6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429.9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7,424.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1〕396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户 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 金额 | 2012年12月31 日余额 | 备注 |
| 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33001685200053008812 | 13.98 | 活期存款 | |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33001685200049008812 | 8,004.60 | 定期存款 | ||
|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化工 区分理处 | 33101984065052500935 | 1,434.29 | 活期存款 | |
|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化工 区分理处 | 33101984065049500935 | 定期存款 | |||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004 | 3.41 | 活期存款 |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厂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9730101040009915 | 33,713.00 | 7,051.02 | 活期存款 |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9730101140001937 | 定期存款 | |||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9730101140001929 | 定期存款 | |||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9730101140002349 | 3,000.00 | 定期存款 |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376 | 19,690.00 | 2,646.98 | 活期存款 |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14200007591 | 1,500.00 | 定期存款 |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33001685200049494949 | 7,756.00 | 定期存款 | |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33001685200053008829 | 55,756.00 | 407.03 | 活期存款 | |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128 | 7,939.00 | 5.52 | 活期存款 | |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252 | 8,331.00 | 9.37 | 活期存款 | |
| 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 389659386156 | 32,525.65 | 2.86 | 活期存款 | |
| 合 计 | 157,954.65 | 31,835.06 |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
(六)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169.69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169.69 万元。本公司于2011年10月实施了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方案。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无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157,424.7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7,473.9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2011年:77,386.73 | |||||||||
| 2012年:50,087.23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 1 | 20kt/a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 | 20kt/a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 | 33,713 | 33,713 | 23,889.26 | 33,713 | 33,713 | 23,889.26 | -9,823.74 | [注1] |
| 2 | 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 | 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 | 55,756 | 55,756 | 40,340.44 | 55,756 | 55,756 | 40,340.44 | -15,415.56 | [注2] |
| 3 | 28kt/a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 | 28kt/a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 | 19,690 | 19,690 | 15,785.27 | 19,690 | 19,690 | 15,785.27 | -3,904.73 | 2012年7月 |
| 4 | 30kt/aODS替代品技改项目 | 30kt/aODS替代品技改项目 | 7,939 | 7,939 | 6,547.27 | 7,939 | 7,939 | 6,547.27 | -1,391.73 | [注3] |
| 5 | 购买土地使用权项目 | 购买土地使用权项目 | 8,331 | 8,331 | 8,331.01 | 8,331 | 8,331 | 8,331.01 | 0.01 | |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32,000 | 32,000 | 32,580.71 | 32,000 | 32,000 | 32,580.71 | 580.71 | |
[注1]:20kt/a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中20kt/aTFE子项目一期已经于2011年6月建成,10kt/aHFC-125子项目已经于2013年5月建成,9.05kt/aPTFE子项目已经于2013年3月完成基本建设并进入试车、调试阶段。20kt/aTFE子项目二期和1.8kt/aFEP子项目计划于2013年上半年完成项目基本建设。
[注2]: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中,30kt/aHFC-134a子项目的A、B、C系列已于201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E、F系列及产品包装物流子项目预计将于2013年6月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9kt/aHFC-32子项目已于2012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焚烧炉子项目已于2013年1月建成。
[注3]:30kt/aODS替代品技改项目的主装置已于2011年5月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罐区、贮运以及35KV高配等辅助配套项目分别于2012年3月、2012年5月和2012年12月建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注5]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注5]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
| 1 | 20kt/a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 | - | 19,466.78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 | 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 | - | 18,184.49 | 0.00 | 0.00 | 457.96 | 457.96 | [注4] |
| 3 | 28kt/a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 | [注6] | 6,139.27 | 0.00 | 0.00 | 2,057.58 | 2,057.58 | 否 |
| 4 | 30kt/aODS替代品技改项目 | 114.17% | 1,733.33 | 0.00 | 1,190.25 | 2,133.31 | 3,323.56 | 是 |
| 5 | 购买土地使用权项目 | - | - | - | - | - | - | - |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注4]: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于2010年12月立项,在2011年4月取得土地后开始建设,项目建设期两年,原预计于2013年4月整体项目建成并投产。实际建设过程中,部分子项目于2012年6月-7月投产,2012年度实现效益457.96万元。部分子项目将于2013年6月建成并投产。
[注5]:承诺效益和最近三年实际效益均系利润总额。
[注6]:28kt/a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利用募集资金实际形成PVDC产能2万吨/年,配套子项目VDC产能2万吨/年。该项目于2012年7月开始投产,2012年7-12月PVDC和VDC实际产量分别为3,916.40吨和10,020.21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9.16%和100.2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3-3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3月7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并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3-06号公告)。由于相关人员统计失误,误将非募集资金投资的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老装置产量和效益计入募集资金投资的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中,未能真实反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情况。
原报告中披露的28kt/a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8,062.14万元,现更正为2.057.58万元,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一栏原为“是”,现更正为“否”。公司董事会对此次更正给公司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更正后)全文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89号)的核准,公司于2011年9月向包括巨化集团公司在内的八名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8.00元/股。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8,3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34,052,900.00 元(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环保核查费用、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等)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74,247,100.00元(其中股本8,935万元、资本公积148,489.71万元)。本次增资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396号)审验。
公司于2011年9月20日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1,579,546,450.00元,(含律师费、会计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等等5,299,350.00元),并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下表1)。
表1: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公司 | 账号 | 金额 | 项目实施主体 | 用途 |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 | 1209280029200889376 | 196,900,00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 | 28kt/a 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 |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厂 | 19730101040009915 | 337,130,00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厂 | 20kt/aTFE 及其下游产品项目 |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33001685200053008829 | 557,560,000 | 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 | 49kt/a 新型氟致冷剂项目 |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1209280029200889128 | 79,390,000. |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30kt/aODS 替代品技改项目 |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1209280029200889252 | 83,310,000. | (注) | 购买土地使用权项目 |
| 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389659386156 | 325,256,45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 1,579,546,450 |
注:土地收购项目分别由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入额分别为3,533.21 万元、4,526.85 万元、270.94 万元,合计8,331万元。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累计支付:1,274,739,653.32元,其中:累计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269,440,303.32元;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等5,299,350.00元。扣除上述投入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18,350,627.4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累积取得的利息净收入18,843,180.8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2011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由公司及上表1中的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全体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与协议银行、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表2中简称“浙商证券”、“丙方”)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于2011年11月4日与协议银行、浙商证券就募集资金定期存单或通知存款事项,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11月30日公司与协议银行、浙商证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就募集资金定期存单或通知存款事项,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表2:
|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丁方 | 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28kt/a 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 |
| 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20kt/aTFE 及其下游产品项目 |
| 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49kt/a 新型氟致冷剂项目 |
|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30kt/aODS 替代品技改项目 |
|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土地收购项目 |
| 公司 | 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 | 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和购买土地使用权项目 |
| 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化工 区分理处 | 浙商证券 |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30kt/aODS 替代品技改项目 |
|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浙江衢化氟化 学有限公司 | 土地收购项目 |
注: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实行多级审批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提出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建设管理部门审核后,会同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公司募投项目用款计划,依次经公司分管建设的副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下达实施。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18,350,627.48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为115,744,653.79元;以存单或通知存款存放的募集资金为202,605,976.69元。
1、截至2012年12月31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定期存单、通知存款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详见下表3):
表3: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 | |
| 募资专户 | 定期及协定存款 |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376 | 26,469,760.85 | 15,000,000.00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厂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9730101040009915 | 70,510,217.76 | 30,000,000.00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33001685200053008829 | 4,070,335.33 | 77,560,000.00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128 | 55,238.34 |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252 | 93,710.01 |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 389659386156 | 28,591.24 | |
| 合计 | 101,227,853.53 | 122,560,000.00 | ||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子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以存单或通知存款存放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详见下表4):
表4: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 | |
| 募资专户 | 定期及协定存款 | |||
| 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33001685200053008812 | 139,757.25 | 80,045,973.69 |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004 | 34,098.85 | |
|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化工区分理处 | 33101984065052500935 | 14,342,944.16 | |
| 合计 | 14,516,800.26 | 80,045,973.69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表5):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上表1中承诺项目。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22,169.69万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1〕5043号《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2,169.6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2,169.69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以募集资金中的22,169.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2,169.69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9日
表5: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57,424.7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087.2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7,473.9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20kt/a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 | 否 | 33,713 | 33,713 | 33,713 | 14,053.91 | 23,889.26 | -9,823.74 | 70.86 | [注1] | 否 | ||
| 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 | 否 | 55,756 | 55,756 | 55,756 | 24,264.42 | 40,340.44 | -15,415.56 | 72.35 | [注2] | 457.96 | [注4] | 否 |
| 28kt/a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 | 否 | 19,690 | 19,690 | 19,690 | 7,819.38 | 15,785.27 | -3,904.72 | 80.17 | 2012年7月 | 2.057.58 | 否 | 否 |
| 30kt/aODS替代品技改项目 | 否 | 7,939 | 7,939 | 7,939 | 1,172.42 | 6,547.27 | -1,391.73 | 82.47 | [注3] | 2,133.31 | 是 | 否 |
| 土地收购项目 | 否 | 8,331 | 8,331 | 8,331 | 8,331.01 | 0.01 | 100.00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2,000 | 32,000 | 32,000 | 2,777.10 | 32,580.71 | 580.71 | 101.81 | 否 | |||
| 合计 | — | 157,429 | 157,429 | 157,429 | 50,087.23 | 127,473.96 | - | - | 4,648.85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根据承诺,20kt/a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计划于2012年8月完成所有项目的建设工作。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项目中20kt/aTFE子项目一期已经建成,10kt/aHFC-125子项目处于调试阶段,9.05kt/aPTFE子项目正安装配管,20kt/aTFE子项目二期和1.8kt/aFEP子项目正土建施工。建设进度较承诺滞后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对氟聚合物产品技术进行了优化创新,对建设方案进行了优化设计。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以募集资金中的22,169.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2,169.69万元。详见本专项报告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所述。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项目正在建设中。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项目正在建设中。 | |||||||||||
[注1]:20kt/a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中20kt/aTFE子项目一期已经于2011年6月建成,10kt/aHFC-125子项目和9.05kt/aPTFE子项目预计于2013年3月完成基本建设,进入试车、调试阶段。 20kt/aTFE子项目二期和1.8kt/aFEP子项目预计于2013年上半年完成项目基本建设。
[注2]: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中,30kt/aHFC-134a子项目的A、B、C系列已于201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E、F系列及产品包装物流子项目预计将于2013年6月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9kt/aHFC-32子项目已于2012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焚烧炉子项目预计于2013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30kt/aODS替代品技改项目的主装置已于2011年5月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罐区、贮运以及35KV高配等辅助配套项目分别于2012年3月、2012年5月和2012年12月建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
[注4]: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于2010年12月立项,在2011年4月取得土地后开始建设,项目建设期两年,原预计于2013年4月整体项目建成并投产。实际建设过程中,部分子项目于2012年6月-7月投产,本年度实现效益457.96万元。部分子项目将于2013年6月建成并投产。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3-32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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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公司正在筹划再融资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23日起停牌。 2013年5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五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配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29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