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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2013-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04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

      ● 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2185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7元;除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QFII以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自行缴纳所得税的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23元

      ● 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3日

      ● 除息日:2013年6月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6月7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3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2年度

      2. 发放范围:截止2013年6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本次分配以公司总股本881,919,8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分别为2.185元(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2.07元(QFII)、2.3元(自行缴纳所得税的股东),共计派发股利202,841,556.3元。

      4.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时按5%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2185元。股东在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根据股东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代扣超过已扣缴税款部分,并由公司进行代缴。计算持股期限以股东证券账户为单位,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转让股票时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的股份,每10股补缴税款0.3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份,每10股需补缴税款0.115元;持股超过1年的股份,不需补缴税款。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207元。如其能在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公司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并由公司向相应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如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将按照规定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3)对于除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QFII以外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23元。

      三、相关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3日

      2. 除息日:2013年6月4日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6月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3年6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 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鼎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除上述两名股东外,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6982988

      联系传真:010-5698298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3层

      邮政编码:100027

      七、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050

      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

      竞得土地使用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间接控股公司怀来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怀来县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编号为ZZ13-05号地块,并签署了《成交确认书》。

      该购买经营性用地的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3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27号)

      现将地块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竞得地块具体情况

      (1) 地块位置:东花园镇南水泉村。

      (2) 地块面积:40,861.33平方米。

      (3) 规划用途:住宅。

      (4) 使用年限:70年。

      (5)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6) 中标人:怀来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 成交总额:地块总价3,073万元(单价为752.06元/平方米)。

      (8) 保证金:2,460万元。

      (9) 其他事项:竞得人必须于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本《成交确认书》与怀来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

      二、 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影响

      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符合公司的土地储备策略,可增加公司土地储备40,861.33平方米,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保障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 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的,但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且具有周期性波动,因此公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