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3 股票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3-021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更正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事后核查,现对披露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和补充。
更正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披露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五)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全称、年末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数量和种类(A、B、H股或其他)。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股东持股数量应当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其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由于公司年度报告全文第七节三、(一)、“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表”中原披露的第八大股东为信用担保账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按上述要求对该账户按实际股东信息进行了拆分,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发生变化,据此对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进行了更正。
补充事项:
一、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的要求,在年度报告全文中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 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一、(一)、3、(1)“成本分析表”中对主要成本构成项目进行了补充,增加“租赁产品”项目。
2、 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一、(五)、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中补充了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表。
二、 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表中补充了个别董事、监事报告期从股东单位获得的应付报酬总额。
三、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1号—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1、 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四、(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补充了对合作开发项目编制合并报表时采用的方法。
2、 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四、(十一)、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中完善了不同类别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依据。
3、 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四、(二十一)、3“质量保证金”修改为“质量保证金和维修基金”,补充了维修基金的核算方法。
修订后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更正事宜不会对公司2012年度业绩产生影响,给广大投资者和年报使用人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