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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8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201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950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50马兴法
    301*****213沈高伟
    401*****211马伟良
    500*****147吴惠仙
    601*****307陈建冬
    701*****308马全法
    800*****671罗观华
    901*****301沈有高
    1001*****305施议场
    1101*****303吴卫东
    1201*****302杨永春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杭州市石祥路208号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马全法 王红伟

    咨询电话:0571-88027658

    传真:0571-88029872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