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13-02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5月2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5月29日在北京中国人寿广场A18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杨明生,执行董事万峰、刘英齐,非执行董事缪建民、张响贤,独立董事孙昌基、梁定邦、唐建邦现场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Bruce D. Moore(莫博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执行董事林岱仁、非执行董事王思东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分别书面委托执行董事万峰、非执行董事张响贤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杨明生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滨湖项目一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设立项目投资公司方式投资滨湖项目第一期,并依照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国寿投资公司”)签署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以及公司向国寿投资公司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指引(2013年度)》,委托国寿投资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2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