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投资仿若浓缩的人生,险易互现,甘苦自知。“健者如自高临下而知其险顺者……能知险则不陷于险矣。”本期上海证券交易所“每月问答”,谈及风险警示板,也谈及融券做空机制效应,出发点都在试图让投资者“知险”并“与险共舞”,理性平衡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是行险侥幸,还是居易俟命,但凭寸心。险自外来抑或险由心生?愿与读者一道,自问一二。
1、为什么要设立风险警示板?哪些股票会被放入风险警示板?投资者购买风险警示板股票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投资者拨打本所4008888400电话咨询)
您好!设立风险警示板的主要目的是向投资者提示重大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导致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上交所对该公司股票实施风险警示。被纳入风险警示板的上市公司未来的形势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因此提醒投资者在交易风险警示板股票前慎重考虑。具体条款您可以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第十三章。
在风险警示板挂牌的股票包括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其中,风险警示股票是指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退市整理股票是指被上交所做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或者“*ST”标识,退市整理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两类股票风险特征迥异,投资者应认真区分,谨慎投资。
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该措施被撤销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因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因退市后重新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出现前款第(一)项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出现前款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
截至2013年5月29日,上交所共有34只风险警示股票,其中29只*ST股票,5只ST股票,暂无退市整理股票。投资者可以点击上交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风险警示板”专栏进行查询。随着市场的发展和上市公司情况的变化,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也将发生动态变化。“风险警示股票”可能增加或者减少,“退市整理股票”也可能出现。
风险警示板相关股票在行情显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安排、市场监控措施及交易信息公开等方面与其他股票均有所区别,投资者需特别注意:
第一,在行情显示方面,风险警示板的股票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风险警示股票”以及“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信息在相关股票行情中分别予以独立显示。
第二,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投资者委托买入风险警示板股票,除需具备买入股票的一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投资者首次提交买入“风险警示股票”的委托前,必须通过电子或书面形式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投资者首次提交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委托前,必须通过电子或书面形式签署《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二是投资者每次提交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委托前,必须阅读并确认风险提示。投资者卖出其所持有的风险警示板股票,则不受上述限制。
第三,在交易安排方面,一是“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投资者只能使用限价委托,而不能使用市价委托;二是“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设置为±5%,“退市整理股票”为±10%。
第四,在市场监控措施方面,一是“风险警示股票”增加了一种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即“风险警示股票”当日换手率达到30%的,属于异常波动,上交所可对其实施盘中停牌,直至当日收盘前5分钟;二是限制单一账户买入数量,即单一账户当日累计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第五,在交易信息公开方面,对于“风险警示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上交所将分别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对于“退市整理股票”,上交所将专门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我们提醒投资者在买卖风险警示板股票的时候,应当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充分理解其中的投资风险,根据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谨慎投资,同时应保证交易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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