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3-015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书面告知函。该公司2012年5月11日将其所持本公司8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义乌市支行,用于质押借款担保,质押期限12个月(详见2012年5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12个月质押期限到期,该公司于2013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所持本公司800万股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149.53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68%。解除质押800万股后,该公司仍质押本公司股份32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7.12%。
报备文件: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3-016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书面告知函。该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949.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义乌市支行,用于质押借款担保,并于2013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3年5月29日质押登记日起,至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期限为12个月。
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149.53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68%。截止2013年5月30日,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4149.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
报备文件: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