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中国嘉陵 编号:临2013-021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二O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公司”)二O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30日上午10时在重庆市璧山永嘉大道111号公司一号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公司股份185,920,926股,占股本总额687,282,040股的27.0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洪耕先生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920,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920,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920,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5,920,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五)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201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746,211.49 元,由于公司以前年度亏损,期初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983,251,330.36 元,截止本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68,505,118.87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2012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年度不提取盈余公积金,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85,920,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六)审议通过了《201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920,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在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已经回避,未参加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未计入有效表决的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54,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920,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九)审议通过了《2013年资本性投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920,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设备工装类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920,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选举吕哲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185,920,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请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刘震海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渝天律(2013)见字第9号),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