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3年4月17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0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5日
除权除息日:2013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3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账号 |
01 |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 08﹡﹡﹡﹡﹡615 |
02 | 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 | 08﹡﹡﹡﹡﹡514 |
03 | 河南惠众投资有限公司 | 08﹡﹡﹡﹡﹡521 |
04 | 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08﹡﹡﹡﹡﹡519 |
05 | 商丘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08﹡﹡﹡﹡﹡137 |
06 | 商丘天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08﹡﹡﹡﹡﹡416 |
六、有关咨询办法
电话:0370—5982722 5982466
传真:0370—5180086
联系人:李元勋 班晓倩
联系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1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