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药企将获重点支持
未来将通过财税、金融和进出口等相关扶持政策,计划经过三年努力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
⊙记者 郭一信 ○编辑 衡道庆
昨日,商务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发布会,公布《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未来将通过财税、金融和进出口等相关扶持政策,计划经过3年努力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
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王笑频表示,为落实此前十四部委发布的《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年将再度推出重磅扶持政策,支持一批发展潜力较强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并作为骨干企业的建设基础。其中,将主要支持近3年来持续稳定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且具有较好工作基础、已形成规模效益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企业,使之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王笑频介绍,本次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共分为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学研究、产业、文化和其他等六大类,包括中医药相关的中介服务、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企业和项目均可申报。未来将协调有关部门争取金融、财税、投资、进出口等领域配套政策措施,重点解决其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据了解,目前各地已组织开展试点申报,未来将围绕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实施一系列工作,各地相关中医药企业将获得更多扶持措施。
其中,甘肃已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省内一批龙头中医药制药企业如独一味、佛慈制药等,都将鼓励申报此次骨干企业试点。”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崔庆荣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未来将鼓励上述企业通过重组、合资、联营、兼并等方式淘汰规模小、经济效益差的企业,逐渐组建企业联盟并形成集群规模发展。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罗增刚也对上证报记者透露,近期已与北京市商务委员会遴选了第一批共8家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近期即将公布。其中,北京同仁堂成功入围。未来将在人才培养、多点执业、科研立项多方面给予试点单位政策倾斜与支持。
罗增刚还表示,针对此次发布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扶持政策,未来将甄选十家左右相关企业作为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此外,还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关于促进北京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具体的行动计划,近日将签发。未来将出台新的措施特别是财税支持等,进一步推动北京市中医药产业发展。
此外,上证报记者获悉,上海近日已下发《上海市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纲要》,并确定成立全国首个中医药服务贸易专业服务平台,未来将在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通过设立专项项目、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本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
中医药立法工作也是近期市场关注的重点。对此,中医药管理局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中医药法》列入2013年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的预备审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