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3-04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2,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帐号 | 股东名称 |
1 | 08*****856 | 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2 | 01*****195 | 吴相君 |
3 | 01*****650 | 田书彦 |
4 | 01*****942 | 吴瑞 |
5 | 01*****563 | 陈金亮 |
6 | 01*****332 | 张庆昌 |
7 | 01*****683 | 吴以池 |
8 | 01*****252 | 吴相锋 |
9 | 01*****413 | 王兰芬 |
10 | 01*****859 | 吴以红 |
11 | 00*****845 | 郭双庚 |
12 | 01*****621 | 李叶双 |
13 | 00*****911 | 潘泽富 |
14 | 01*****115 | 刘丹 |
15 | 01*****081 | 吴希珍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山大街238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华、周明
咨询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电话:0311-85901311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