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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3-04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2,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帐号股东名称
    108*****856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195吴相君
    301*****650田书彦
    401*****942吴瑞
    501*****563陈金亮
    601*****332张庆昌
    701*****683吴以池
    801*****252吴相锋
    901*****413王兰芬
    1001*****859吴以红
    1100*****845郭双庚
    1201*****621李叶双
    1300*****911潘泽富
    1401*****115刘丹
    1501*****081吴希珍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山大街238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华、周明

    咨询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电话:0311-85901311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