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理财产品“先斩后奏” 方兴科技被责令整改
2013-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黄群 ○编辑 孙放
由于两笔巨额理财产品未及时披露,方兴科技日前被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责令要求整改。
方兴科技今公告,5月29日上午,公司接安徽证监局作出的《关于对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公司存在“购买理财产品不及时披露”、“不事前履行董事会程序”两项问题。
据披露,方兴科技在4月15日和4月23日用募集资金购买了总金额5.8亿元的理财产品,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直到5月13日,公司才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这一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也未通知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直到5月15日才对外公告。对此行为,安徽证监局表示,方兴科技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也不符合相关的监管要求,反映公司内控存在严重缺陷,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该局责令公司自收到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披露整改计划并向其提交书面报告,一个月内予以改正并披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月15日,方兴科技姗姗来迟披露两项理财计划,公司与农业银行蚌埠科苑支行签订理财产品协议,于4月19日购买其保本型理财产品30000万元,产品周期8个月,到期日为2013年12月25日,年化收益率3.7%;4月23日公司又与中信银行蚌埠工农路支行签订理财产品协议,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8000万元,产品周期66天,到期日2013年7月1日,年化收益率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