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3-01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的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到期借款进行展期并向其提供新的借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乐电天威硅业公司)3000吨/年多晶硅生产线于2011年11月停产实施技改。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向其提供了56942万元借款,其中24582万元在2013年内相继到期,同时,为维持其日常运转及支付到期借款等,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向公司提出了新的借款申请。为确保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技改投入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在2013年内相继到期的24582万元借款进行展期,展期借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0%,展期期限2年,同时在2013年内向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提供新的借款15824万元,借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0%,借款期限2年。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可根据资金情况提前还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3-01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出席了会议,其中监事高峰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赵卫华代行职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到期借款进行展期并向其提供新的借款的议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三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3-01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14日
●会议召开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七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定于2013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会议地点为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七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 1 | 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否 |
| 2 | 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否 |
| 3 | 关于公司201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否 |
| 4 | 关于公司2012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 否 |
| 5 | 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否 |
| 6 | 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否 |
| 7 | 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否 |
| 8 | 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否 |
| 9 | 关于修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否 |
| 10 |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到期借款进行展期并向其提供新的借款的议案 | 否 |
其中:议案1、议案3-8经公司201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经公司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经公司2013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3年3月16日、2013年4月26日、2013年6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要求,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13年6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13年6月19日- 6月20日(上午9:00 - 12:00,下午2:00 - 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跃驰 史军
电话:0833-2445800 0833-2445850
传真:0833-2445800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一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法人股股东单位名称及盖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