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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整改报告的公告
    2013-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多伦股份 编号:临2013-008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4月18 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13]11号)关于对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书称2012年6月1日,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荆门汉通”)与荆门市精九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精九贸易”)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向精九贸易购买价值3000万元的钢材;6月1日至6月13日,荆门汉通向精九贸易分批划款2500万元;6月20日,荆门汉通和精九贸易签订终止合同协议书,解除原钢材购销合同。7月3日和7月31日,精九贸易向荆门汉通分别划款1000万元和1500万元。由于公司持有荆门汉通70%股份;精九贸易系湖北精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1月12日起更名为湖北精九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我公司现实际控制人鲜言在上述交易期间持有湖北精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90%的股权。故认为荆门汉通与精九贸易的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而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决定书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切实整改。 

      公司董事会对此事高度重视,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 针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现就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事项的性质及原因

      1、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汉通")注册资本一亿元;住所:荆门市漳河新区响岭路;法定代表人:鲜言;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经营)、房屋出租,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国家专控商品)、普通机械设备、机电产品销售。公司持有荆门汉通70%股权。

      2、2012年6月1日,荆门汉通与精九贸易签订了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向精九贸易购买价值3000万元钢材;6月1日至6月13日,荆门汉通向精九贸易分批划款2500万元;6月20日,荆门汉通和精九贸易签订终止合同协议书,解除原钢材购销合同。7月3日和7月31日,精九贸易向荆门汉通分别划款1000万元和1500万元。

      3、该项交易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荆门市精九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住所:荆门市长宁大道33号1栋1层103室;营业执照号:420800000148453;法定代表人:方红星;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汽车(不含九坐以下品牌乘用车)、机电设备、管道设备、制冷设备、供暖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专控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及国家专项规定项目)、装饰材料销售,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4、该项交易标的额为3000万,截止6月20日合同终止,荆门汉通共向精九贸易划款2500万,该交易所对应的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截止交易发生时预付款增加2500万,银行存款减少2500万,并不影响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以及合并损益。

      5、该合同签订及6月1日和13日共划款2500万时,我公司并未收到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通知。2012年6月20日,荆门汉通与精九贸易签订终止合同协议书,解除了原钢材购销合同。2012年7月3日,精九贸易向汉通划款1000万元并与精九贸易约定7月31日划回剩余1500万元款项。2012年7月18日,我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多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的通知,获知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鲜言。由于只关注了交易合同解除之事实,我公司又认为失效的合同无法构成交易,但忽略了合同终止时,精九贸易仍未归还涉及合同之资金总计1500万元,所以我公司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接收到实际控制人变更通知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一及时自查,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有关整改的要求,将监管函、整改报告及时提交董事、独立董事进行审核;二是进一步重申和明确公司内部信息传递报送流程,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和准确;三将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认真学习《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了解、掌握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依法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对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流程,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起到了很大的促进及警示作用。公司将从本次整改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学习,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多伦股份 编号:临2013-009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及变更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汉通”)以现金方式增加注册资本至3.5亿元以下。(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增资对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汉通”)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增资3500万元,成都万泰置业有限公司认缴增资1500万元。此次新增注册资本已由湖北方正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鄂方会验字【2013】175号验证报告予以验证确认。2013年5月20日荆门汉通营业执照变更,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公司出资105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70%;成都万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30%。

      特此公告。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