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3-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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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陈志宏、张志明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长康典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方中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陈宪平代为出席并表决。
●董事孟兴国对本次董事会第(一)项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公司应当对电子商务公司的发展路径、前期投入和商业风险做更深入的研究。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于2013年5月3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9人;董事王成然、赵令欢、独立董事CAMPBELL Robert David因公务不能现场出席会议,以电话方式参会;董事陈志宏、张志明因公务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康典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方中因公务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宪平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康典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新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同意设立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暂定为北京。
新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设立尚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董事孟兴国投弃权票,理由为公司应当对电子商务公司的发展路径、前期投入和商业风险做更深入的研究。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13年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的议案》,同意将《精选万能账户投资指引》纳入本公司《2013年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文件的议案》,同意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修订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及相关材料。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31日
附件: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非经营计划内的重大投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成立新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成立新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CAMPBELL Robert David
陈宪平
王聿中
张宏新
赵 华
FONG Chung Mark(方中)
2013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