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9.25万吨期租船舶相关协议终止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20 股票简称:*ST凤凰 编号:2013-33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9.25万吨期租船舶相关协议终止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正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公司资金紧张,未能按期支付4艘9.25万吨船舶的期租租金,近日,公司收到Passat Shipping S.A.等船务公司发来的通知,由于公司未能完全履行期租协议,该期租协议终止,同时公司关于9.25万吨船舶的船舶管理协议、船舶销售代理协议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4艘9.25万吨轮船舶建造情况
2007年6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造4艘9.25万吨散货远洋船舶的议案》。 4艘9.25万吨散货远洋船单船合同价4650万美元,分别于2009年10月—2011年4月陆续投入营运。
二、期租合同情况
1、合同签订
为筹措四艘船舶建造资金,2008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期租融资9.25万吨散货船舶的议案》,于2008年4月25日公司分别与三家船务公司即Golf Shipping S.A.、Polo Shipping S.A.、Passat Shipping S.A.签订了期租合同,又于2008年7月25日与一家船务公司即Phaeton Shipping S.A.签订了期租合同,租赁期均为10年。
为保障船舶出租方的利益,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作为备用承租人与上述四家船务公司同时签署了备用期租协议。
2、合同执行
从船舶投入营运至今,公司累计支付期租租金3593万美元(不含预付租金),截止2012年底公司尚有应收的预付租金人民币27,529万元。
由于公司未能按期支付4艘9.25万吨船舶的期租租金,根据期租协议,四家船务公司终止了公司正在履行的期租协议,同时启动了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备用期租协议。期租协议终止后,该四艘船舶的营运损益和处置等与本公司无关。
三、违约对公司的影响和相关风险
由于该合同为涉外合同,法律关系复杂,本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包括合同有效性、违约责任、预付租金等与四家船务公司以及备用承租人磋商,具体损失金额目前未确定,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