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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3-034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东路10号

      咨询联系人:李波 付旭梅

      咨询电话:028-85183501

      传真电话:028-85183501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