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3-071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5月31日上午在公司五楼小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3年5月26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跃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新宇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6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新宇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3-072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新宇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新宇公司”)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下称“招商银行龙岩分行”)申请办理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为该笔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基本情况:
保证人: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龙岩分行
保证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新宇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为新宇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形,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9日;
3、注册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罗龙西路269号;
4、法定代表人:魏富元;
5、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商用车销售;汽车展示;汽车技术咨询;机动车管理和服务;汽车配件、润滑油的销售等;
7、与公司关系:新宇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2012年度新宇公司未经审计营业总收入为59013.50万元,利润总额为1726.02万元,净利润为1132.19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新宇公司未经审计母公司报表总资产为19882.76万元,净资产为7352.8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招商银行龙岩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的最高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合同具体内容以公司与招商银行龙岩分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新宇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商用车、汽车配件、润滑油的销售、机动车维修等业务。本次由公司为新宇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周转需要,有助于拓宽、新增其融资渠道。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被担保方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总计为37259.27万元(包含本次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3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4259.27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12500万元、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5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6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