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大集团 股票代码:002311 公告编号:2013-04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集团”、“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灏投资”)的通知,海灏投资于2013年5月30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2012年11月13日,海灏投资将其持有的海大集团16,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司在2012年11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5)。2012年11月27日,海灏投资持有本公司的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因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13年5月17日,海灏投资质押给粤财信托股份为20,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2、2013年5月30日,海灏投资将前述质押给粤财信托的本公司20,800,000股股份及因2012年度分红派息所增加的现金股利240万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止,海灏投资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50,420,97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79%,其中质押股票共计16,0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