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编号:临2013-021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3】0167号)文件的要求,公司会同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核意见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说明和解释,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3年预计成本费用相比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说明。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13年度经营计划,2013年公司力争实现商业主营业务收入较2012年度增长15-30%,并努力控制营业成本及费用的上升,确保营业成本、费用与2012年度相比增长不超过60%。主要原因是:①公司预计2013年阿克苏门店、昊元上品门店、超市连锁便利店等新店的开业将使公司增加广告宣传费、水电费、折旧费、人工成本、长期待摊装修费、财务费用(资本化转为费用化、应付债券利息)等;②公司2012年度开业的百货店均在下半年开业,其中长春路友好时尚购物中心8月26日开业,友好中环百货店9月28日开业,友好金盛百货店11月10日开业,2012年度费用归集仅仅2-3个月,2013年将是完整会计年度,费用相比增加较大。综上所述,公司新店开业将进行大型促销宣传,以提高新店知名度,从而带来销售增长和费用增长,公司保守估计2013年度费用增幅将大于收入增幅。
二、关于公司2012年度营业税相比于收入增幅较大的原因说明。
公司2012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为25,891.04万元,较上年6,031.36万元增加19,859.68万元,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汇友房地产公司2012年度确认收入275,932.04万元,相应确认的营业税及附加18,624.32万元,其中营业税13,796.61万元、城建税965.76万元、教育费附加413.90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75.93万元、土地增值税3,172.12万元。公司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剔除汇友房地产公司后金额分别为515,040.14万元、 7,266.73万元,增幅分别为33.42%、20.48%。
三、公司报告期对乌鲁木齐市热力总公司营业收入为1,460万元,在年报财务报表附注关联交易情况部分披露公司报告期向该公司销售商品金额为1,720万元,上述差异原因的说明。
在2012年年报营业收入前五名中披露乌鲁木齐市热力总公司营业收入为1,460万元,此数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嘉热力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皓宇管道有限公司对乌鲁木齐市热力总公司销售管道形成。公司在前五名收入公告中按独立法人口径进行披露。在年报财务报表附注关联交易中,乌鲁木齐市热力总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向之销售商品金额1,720万元包括万嘉热力公司销售热力收入与皓宇管道公司销售管道收入,差异为万嘉热力公司销售热力收入260万元。
四、关于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以及后续计划说明。
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在购买所持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时,所投资的上市公司业绩均处于较好时期,随着近几年的指数下跌,投资出现一定的浮亏。
后续计划:如后期股指上涨,市值与初始投资持平或出现盈利,公司会考虑收回投资或调整投资标的。
五、关于公司持有新疆友好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友好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目的以及后续经营计划的说明。
1、公司持有新疆友好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目的:新疆友好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有可观的历史形成的低成本仓储用地,随着公司商业主营业务中超市业态的快速发展,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会使用到该部分土地,可有效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后续经营计划:公司会适时启动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
2、公司持有新疆友好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目的:新疆友好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2年公司与其共同竞拍了乌鲁木齐市会展中心地段的商业用地,未来会用于开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新疆友好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销售资质有利于公司综合平衡项目成本,提高项目运营效果。后续经营计划:适时参与公司的房产开发与销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