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银行及保险QDII 自6月起可投资台股及期货
2013-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大陆银行及保险QDII
自6月起可投资台股及期货
台湾金融监管机构2日表示,已发函同步开放大陆银行、保险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可来台投资证券市场及期货。
据该机构消息,两岸监管机构在今年4月1日第三次两岸银行业监管磋商会议上签署的大陆银行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代客境外理财备忘录(MOU),自6月生效。大陆银行业主管机关所核准的QDII可以来台从事证券投资及期货交易。
该项MOU规定,大陆银行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将可经由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投资台湾证券市场,将在备忘录签署后60日内生效。大陆银行业QDII可来台投资的四大类商品,包括固定收益类产品、集合投资计划或公募基金、上市柜股票等有价证券、其他可投资性金融产品。
台湾金融监管机构官员表示,根据大陆规定,大陆保险业主管机关所核准的QDII投资证券市场,不需要签署MOU,所以大陆保险业主管机关所核准的QDII与陆银QDII一起开放可投资台股。
据台金融监管机构资料,目前大陆证券业QDII来台家数有16家,投资额达2亿多美元。
对此,台湾金融业持欢迎态度。有业者表示,QDII来台种类的放宽,搭配QDII额度的提高,台股可望掀起另一波QDII热潮。
台湾舆论评价说“台股迎陆QDII新活水”。3日出版的台湾《经济日报》表示,这有助增加台湾金融业的商机。此外,包括银行、券商等通路销售的各类金融商品,都可向大陆银行QDII揽客。(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