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13—011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委托贷款机构: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
2、委托贷款对象: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温州银联”)
3、委托贷款金额:3亿元人民币
4、委托贷款期限:1年
5、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2.5%
6、抵押与担保情况:
(1)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苍南火车站地块提供土地抵押担保,土地证号(苍国用第2013第001-1162号)。
(2)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联合”)为温州银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安信托签署《苍南天和家园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委托长安信托向温州银联贷款3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自合同约定的提款日起算),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2.5%,委托贷款用于温州银联开发的天和家园项目建设。该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7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委托金融机构贷款。
截至本次委托贷款项目发生日止,公司委托贷款累计发生额为3.9亿元人民币,故本次委托贷款可由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温州银联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站前大道
法定代表人:王维和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主要股东: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华南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李水荣先生
2、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最近三年,温州银联名下仅开发了“天和家园”,本次贷款用途亦用于此项目的开发建设。
3、委托贷款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温州银联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独立完整,独立承担债权债务,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该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4、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期限 | 资产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 | 213,917.77 | 2,048.62 | 0 | -1,968.74 |
| 截至2013年3月31日 | 217,295.55 | 1,436.41 | 0 | -612.21 |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担保方的名称:宁波联合
成立时间:1988年5月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开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水荣
注册资本:30,240万元
经营范围:热电、房地产和国际贸易
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2012年末的财务指标(经审计):资产总额648,673.02万元,资产净额1,888,197.64万元,营业收入302,392.71万元,净利润3,310.84万元。
与借款人的关系:温州银联系宁波联合的控股子公司。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长安信托贷款给温州银联,将增加公司自有资金使用率,使公司获得较高的收益。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除非国家宏观经济持续恶化,导致抵押物和担保人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
六、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3.9亿元人民币,逾期金额为0元
七、 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长安信托签署的《苍南天和家园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