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3-02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6月4日召开,以专人送达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立东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3-023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3-023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民丰特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5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87,9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4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601,200元,募集资金净额434,446,8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字【2013】70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民丰特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 总额(万元) |
| 1 | 17号机格拉辛纸技术改造项目 | 23,415 | 19,000 |
| 2 | 特种纸整饰超压工程项目 | 4,988 | 2,000 |
| 3 | 新10号机高档特种纸技术改造项目 | 34,529 | 12,444.68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 | 10,000 |
| 合 计 | 72,932 | 43,444.68 |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根据《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截至2013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1,752.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
| 建设投资 | 合计 | |||
| 17号机格拉辛纸技术改造项目 | 23,415.00 | 17,297.21 | 17,297.21 | 73.87 |
| 特种纸整饰超压工程项目 | 4,988.00 | 4,415.91 | 4,415.91 | 88.53 |
| 新10号机高档特种纸技术改造项目 | 34,529.00 | 39.77 | 39.77 | 0.12 |
| 合 计 | 62,932.00 | 21,752.89 | 21,752.89 | 34.57 |
2012年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截至2012年1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945.51万元,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关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2〕5328号)。本次拟置换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截至2012年1月17日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2013年4月30日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 17号机格拉辛纸技术改造项目 | 19,000.00 | 4,420.51 | 17,297.21 | 12,876.70 |
| 特种纸整饰超压工程项目 | 2,000.00 | 2,525.00 | 4,415.91 | 1,890.91 |
| 新10号机高档特种纸技术改造项目 | 12,444.68 | 39.77 | 39.77 | |
| 合计 | 33,444.68 | 6,945.51 | 21,752.89 | 14,807.38 |
三、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4,807.38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关于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意见
1、会计师专项审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3]4864号)。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807.38万元。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4,807.38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置换行为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报告;
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3-023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6月4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祺琪主持,经认真讨论和审议,与会监事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4,807.38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