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015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6名董事全部参加。
●本次董事会对1个议题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于2013年5月 3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开会时发给。
3、会议于2013年6月 4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4、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4 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016
关于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4200万元。
●委托贷款用途:为后续房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委托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息:贷款年利率为12%。
●贷款付息方式:一次性还本按约定付息。
●贷款担保方式:信用。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明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向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4200万元。
公司拟与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明县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委托该行贷款人民币4200万元给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约定的提款日起算),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2%。
该公司本次委托贷款的总额为15000万元,由3家单位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其中:上海崇明县供销合作总社委托贷款额为6750万元;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额为4200万元;崇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额为405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6月4 日上午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公司6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和3名监事、有关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崇明县城桥镇东河沿68号7号楼106室。
4、法定代表人:陆新华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钢材、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通讯器材、汽车配件、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的销售。
7、股权结构: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3家股东组成,其中: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35%的股权,(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崇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20%的股权;上海贡霄房地长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45%的股权,(上海贡霄房地长开发有限公司系上海崇明县供销合作总社的子公司)。
8、经营情况:
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成立2年多,该公司成立后中标的崇明中津桥地块正在做开发前的准备工作,所以目前还没有正式经营。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4951.56万元,负债总额15050万元,净资产9901.56万元。负债总额15050万元,是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家股东投资的土地购置款。经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家股东协商,本次委托贷款完成后,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归还各股东原先投资的土地购置款,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归还到5267.5万元的土地购置款。(具体见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5月8日《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06)》。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4200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为后续房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3、委托贷款期限:1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4、委托贷款年利率:12%。
5、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后,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贷款用于归还3家股东原先投资的土地购置款,同时为后续有关房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提高投资收益,同时对加快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关房产项目建设进度将起到积极作用。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拟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2、董事会决议。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6月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