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6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对提交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6月3日(星期一)—2013年6月4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4日上午 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3日下午15:00—2013年6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 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国权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154,453,8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674%。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153,753,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7271%;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李钟华女士代为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中周秀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00,288股,因其子女周霞作为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周秀来先生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在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700,2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403%。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1.1本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42,153,534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41,470,37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683,162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99.5194%。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1.2标的股票及激励对象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42,153,534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41,470,37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683,162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99.5194%。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1.3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相关限售安排;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42,153,534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41,470,37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683,162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99.5194%。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1.4标的股票授予及解锁的条件及程序;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42,153,534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41,470,37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683,162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99.5194%。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1.5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42,153,534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41,470,37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683,162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99.5194%。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1.6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42,153,534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41,470,37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683,162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99.5194%。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1.7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42,153,534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41,470,37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683,162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99.5194%。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1.8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42,153,534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41,470,37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683,162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99.5194%。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1.9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42,153,534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41,470,37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683,162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99.5194%。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42,153,534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41,470,37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683,162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99.5194%。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42,153,534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41,470,37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683,162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99.5194%。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54,453,822股,赞成票股份数为 154,102,884股,反对票股份数为350,938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7728%。该议案获得通过。
股东大会上听取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的说明。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范健、钱松军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