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3-04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78,583,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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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咨询机构:
1. 咨询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证券部
2. 咨询联系人:刘洋、黄野秋
3. 咨询电话: 0431-85096806、0431-85096807
4. 传真电话: 0431-85096816
七、备查文件
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