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3—027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4日下午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为11人,实到人数11人,含独立董事4名。会议由董事长胡子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审议关于申请增加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的稳步拓展带来长效的资金支持,公司拟申请增加发行短期融资券。
(一)申请增加注册发行金额:4亿元人民币
(二)首次发行时间:2013年10月份左右
(三)首次发行金额:1-4亿元人民币
(四)主承销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
(五)发行利率:约4.5-4.9%之间
(六)发行期限:365天
审议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6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3—028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4日下午16: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应到监事为3人,实到人数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启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审议关于申请增加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
二、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6月6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3—029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况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 “五一广场地下购物中心”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有效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2012年8月15日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为即将成立的控股子公司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阿五一”)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13年6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拟资助金额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控股子公司名称 | 拟资助金额 | 公司直接持股比例 |
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 | 50,000 | 60% |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对友阿五一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 “五一广场地下购物中心”的建设。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的使用期限
上述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公司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和还款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若公司因发展需要提前收回资金,友阿五一可启用银行信贷归还。
4、资金占用费收取和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从实际投入时间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的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由控股子公司按月计提承担并支付。该标准低于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融资成本。
友阿五一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范围,本次财务资助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无需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5、本次财务资助的实施基于以下前提条件:完成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本公司(或友阿五一)就“五一广场绿化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工程项目”与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项目公司)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6、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与北京朝玉春澜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和经营“五一广场地下购物中心”。拟设立的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号
法定代表人:胡子敬
经营范围:商品零售业及相关配套服务,餐饮业、休闲娱乐业的投资、经营、管理(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60%股权,北京朝玉春澜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北京朝玉春澜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因其不能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将承诺连带承担上述财务资助不能偿还的风险。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1、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建设需要资金
“五一广场地下购物中心”项目建设总投资额约6.86亿元,友阿五一拟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项目建设需要进行融资。
2、提供财务资助可在同等风险条件下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成本和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一,友阿五一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若因项目资金需求向银行融资,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亦需要提供担保,这与直接提供财务资助的财务风险是一样的;第二,由于“五一广场地下购物中心”项目涉及到了地产,若向银行融资,利率一般会在银行三年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0%左右,年利息率近8%;第三,公司信用等级为AA,可发行的融资票据总额度近20亿元,融资年利息率在6%以内,且可根据资金需求随时发行,进行财务资助后公司仍会保持较为充足的现金流。因此,由公司直接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仅可减少其融资成本,同时也可使公司的自有资金得到有效利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控股子公司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裕,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仅可解决其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有利于资金的合理配置,降低融资成本,还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可全面掌控其资产及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被资助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本次财务资助。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是用于公司的主业拓展项目,不仅可以降低项目融资成本,确保项目早日建成营业,还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包括本次财务资助,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总计为16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78%。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6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3—030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适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依法提出临时提案。作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3%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1.25%)提请将公司于2013年6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申请增加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将于2013年6月2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2013年6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根据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前述两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除增加前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2年5月16日发布的《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所述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00,会议为期半天;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号)
3、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14日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本次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14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投资五一广场地下购物中心的议案;
2、审议关于申请增加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3年6月20日下午4: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6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号;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娟 孔德晟
联系电话: 0731- 82295528 0731-82243046;
传真:0731-82243046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6日
附 件 :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序号 | 议 案 名 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投资五一广场地下购物中心的议案 | |||
2 | 关于申请增加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3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