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2013-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3-27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6月4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洋浦众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洋浦”)通知,海南洋浦于2013 年6月3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标的为本公司股份12,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参与交易的原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数量(万股) | 购回期限 |
海南洋浦 | 中信证券 | 12,700 | 1年 |
二、本次交易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海南洋浦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1,023.67 | 8.15% | 8,323.67 | 3.23%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交易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交提案和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中信证券按照海南洋浦的书面意见行使。
4、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现金分红、债券兑付本息、送股、转增股份的,红利、本金利息或新增股份全部留存于中信证券相应帐户内,在购回交易时一并返还给海南洋浦;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归属于海南洋浦。
5、购回期满,如海南洋浦违约,中信证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证券。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