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扎堆让新光控股进退两难
⊙记者 覃秘 ○见习编辑 华笑丛
新晋中百集团第一大股东的新光控股陷入尴尬境地。中百集团今日公告,5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新光控股的提案,后者要求改选董事会并提名了两名董事候选人。不过,经中百集团现任董事会审议,直接否掉了该提案。据接近双方的知情人士介绍,这意味着双方矛盾的公开化。
挑刺提案 中百董事会亮红牌
根据公告,新光控股给公司发来了《关于请求增加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提案的函》,函中称,作为持有中百集团11.37%股份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改选董事会董事。请求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由本公司提名的两名董事候选人。目前,中百集团有13名董事,新光控股提名的候选人不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五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中百集团董事会认可了新光控股提案的权利,并对该提案进行了审议,除了一名独立董事弃权之外,其他董事均投下了反对票。反对的理由是,新光控股的提案不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告给出了两点反对理由:一是章程规定“每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改选(包括免职、增补、更换等情形)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的四分之一。”对照公司来说,即改选人数不得超过3人。但根据新光控股的提案,除5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外,其余7名董事全部要重新作为候选人提交股东会参与改选。
其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中百集团认为,董事会现处于任期之中,且十三名董事满员,现任董事认真履责,勤勉尽职,没有免除其董事职务的道理。
对此,投下弃权票的独立董事陈志清也认为,新光控股临时提案的实质要件是存在瑕疵的。不过,他对于董事会是否有权限对该临时提案的实质要件进行审查,持保留意见。
难敌国资 新光控股遇尴尬
一位接近中百集团的武汉国资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在此次公告之前,新光控股和中百集团围绕改选董事会的事情已经商议了很久,但多次沟通的结果仍未达成一致。记者从中百集团高层处也证实了该说法。
回查公告可以发现部分踪迹,4月20日中百集团披露年报时并未确定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直到5月28日才最终披露,期间应是在与新光控股沟通。
据该国资人士介绍,新光控股此前向公司提出要委派两名董事,公司认为对方作为单一最大股东,这个要求是正常的,并根据目前的情况提出了几种方案:一是修改公司章程,将董事会名额由13名改为15名;二是等到现任董事辞职,新光控股方面马上派人替补;三是等着下一次换届。但三种方案均遭到新光控股的拒绝。该国资人士还透露,新光控股方面没有提出其他方面的要求。
新光控股最终对中百集团发来了正式函件,这份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也将双方的分歧直接曝光。前述武汉国资人士分析,他对此也觉得很意外,他个人认为,新光控股之所以这么做,应与其投资浮亏有关。查询公开资料可知,新光控股举牌时公司股价还集中在8至10元区间,而公司最新价格为6.42元。
另一个武汉国资不愿提及的事实是,随着武汉国资系公司的大量入驻,新光控股最终获取控股权的机会已经不大。据中百集团一季报,公司前十大股东中,除了武商联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华汉投资、武汉中鑫投资外,还出现了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武汉农业集团以及武汉市工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国有法人股东,武汉国资方面的合计持股量已经超过20%,新光控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获取控股权的希望已经渺茫。
“鄂武商的股权争夺战之后,武汉国资明显吸取了教训,对中百集团现在是摆出了严防死守的态势,新光控股的处境就相当尴尬,继续进攻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现在撤退又损失惨重。”一位与新光控股关系密切的资本市场人士向记者分析,他个人认为,未来新光控股最终还是会择机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