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编号:2013-15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3年5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41,74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512.622万元,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公告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3年6月6日。目前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
公司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0,000股(含1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5.50元/股;(2)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因此,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调整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5.50元/股调整为不低于5.49元/股。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发行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结果四舍五入至0.01元。
2、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调整发行价格及数量。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