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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理财60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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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理财60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2年10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07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10月2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为稳定的品种。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发起资金(本公司固有资金)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份额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成立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4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0月26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谭炯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8350万元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相当于人民币1650万元的美元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谭炯(TAN Jiong)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中国银行武汉市青山支行行长、党总支书记、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 年10 月至2012 年4 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具有13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梅非奇(MEI Feiqi)先生,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银行总行个人金融总部总经理。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先后在地质矿产部、国务院办公厅工作,加入中国银行后,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等职。

    葛岱炜(David Graham)先生,董事。国籍:英国。现任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主要负责管理贝莱德合资企业关系方面的事务。葛岱炜先生于1977年—1984年供职于Deloitte Haskins & Sells(现为普华永道)伦敦和悉尼分公司,之后,在拉扎兹(Lazards)银行伦敦、香港和东京分公司任职。1992年,加入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MLIM),曾担任欧洲、中东、非洲、太平洋地区客户关系部门的负责人。2006年贝莱德与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并后,加入贝莱德。

    朱善利(ZHU Shanli)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中国中小企业促进中心主任、21世纪创业投资中心主任、管理科学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投资协会理事、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企业投资协会常务理事、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副教授、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等职。

    荆新(JING Xin)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等职。

    葛礼(Gary Rieschel)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启明维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创办者,现任董事总经理,同时供职于里德学院董事会、亚洲协会、中美合资企业清洁能源、清洁技术论坛的顾问委员会,并担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THQ的独立董事。曾在美国知名技术公司思科、英特尔等任高级营运职位,并被多家杂志如福布斯、红鲱鱼、网络标准评为全球最主要的风险资本家之一。曾在美国英特尔公司担任品质保证经理,在美国NCube公司、思科公司以及日本Sequent公司担任管理职位,后为SOFTBANK/Mobius风险资本的创办者、董事总经理。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里德学院生物学学士。

    2.监事

    赵绘坪(ZHAO Huiping)先生,监事。国籍:中国。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信息团队主管、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人事部技术干部处干部、副处长。

    陈宇(CHEN Yu)先生,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复旦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信息资讯部总经理,参与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曾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公司从事信息技术管理工作,13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历。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宁敏(NING Min)女士,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曾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专业博士后研究工作。宁敏女士曾先后在中国银行总行法律与合规部、总行授信执行部及总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工作,先后担任副处长、主管(处长)等职。2009年9月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执行总裁。

    4.基金经理

    王妍(WANG Yan)女士,管理学学士。曾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债券交易员。2011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9月至今任中银理财14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0月至今任中银理财60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中银理财30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具有8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银行、基金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员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执行委员:陈军(副总裁)

    成员:杨军(资深投资经理)、孙庆瑞(副总裁)、奚鹏洲(副总裁)、张发余(副总裁)、唐华(副总裁)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李建(副总裁)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谭炯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徐琳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联系人:宋亚平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88

    联系人:王佺

    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3)公司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客服电话:95523

    联系人:高夫

    公司网址:www.sywg.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联系人:吕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汤骏

    经办会计师:徐艳、汤骏

    五、基金的名称

    中银理财60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努力追求绝对收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将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180天以内,在控制利率风险、尽量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比较或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优先配置的资产类别,并结合各类债券资产的市场容量,确定配置比例。

    (2)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投资策略

    运作期初,本基金在向交易对手银行进行询价的基础上,选取利率报价较高的几家银行进行存款投资,注重分散投资,降低交易对手风险。

    (3)短期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于市场公开发行的所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券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债券品种进行筛选过滤,通过自上而下地考察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监管环境、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给予不同因素不同权重,采用数量化方法对主体所发行债券进行打分和信用评级,只有内部评级为投资级的信用类债券方可纳入备选品种池供投资选择。根据各短期信用债的到期收益率、剩余期限与运作周期的匹配程度,挑选适当的短期债券进行配置。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收益的信用利差。基准收益率主要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影响,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信用利差曲线以及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因此,信用债的投资策略可细分为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基于信用债个券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4)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首先,基于对运作期内资金面走势的判断,确定回购期限的选择。在组合进行杠杆操作时,若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则在运作初期进行短期限正回购操作;反之,则进行长期限正回购操作,锁定融资成本。若期初资产配置有逆回购比例,则在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的情况下,优先进行长期限逆回购配置;反之,则进行短期限逆回购操作。其次,本基金在运作期内,根据资金头寸,安排相应期限的回购操作。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为稳定的品种。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5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年3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449,897,185.9262.42
     其中:债券449,897,185.9262.42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6,000,138.004.9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18,217,761.6630.28
    4其他各项资产16,615,897.682.31
    5合计720,730,983.26100.00

    (二)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项目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3.53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三)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11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13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6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平均剩余期限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30天以内39.61-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230天(含)—60天--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360天(含)—90天23.68-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490天(含)—180天6.96-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5180天(含)—397天(含)27.88-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98.12-

    (四)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摊余成本(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179,927,772.8425.07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269,969,413.0837.62
    6中期票据--
    7其他--
    8合计449,897,185.9262.70
    9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注:上表中,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

    (五)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张)摊余成本(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0104710央行票据471,500,000149,931,588.2120.89
    204125403812电网CP001500,00049,941,007.056.96
    304126103512沪电力CP001300,00030,000,554.794.18
    404126009612陕有色CP002300,00030,000,114.894.18
    5100103210央票32300,00029,996,184.634.18
    604127000612光明CP002200,00020,023,967.342.79
    704135100213百联集CP001200,00020,001,332.642.79
    804135500513鲁黄金CP001200,00020,000,579.152.79
    904126903812复星CP001200,00020,000,376.472.79
    1004135801313友谊CP001200,00020,000,128.822.79

    (六)“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0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0.2072%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0.0006%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0.1004%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均未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4、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利息9,678,371.73
    4应收申购款6,937,525.95
    5其他应收款-
    6待摊费用-
    7其他-
    8合计16,615,897.68

    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0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中银理财60天债券A: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年10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0.6968%0.0017%0.2513%0.0000%0.4455%0.0017%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0.9497%0.0063%0.3375%0.0000%0.6122%0.006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3月31日1.6531%0.0049%0.5888%0.0000%1.0643%0.0049%

    注:本基金每个运作期期末例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

    中银理财60天债券B: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年10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0.7512%0.0016%0.2513%0.0000%0.4999%0.0016%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1.0217%0.0063%0.3375%0.0000%0.6842%0.006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3月31日1.7806%0.0049%0.5888%0.0000%1.1918%0.0049%

    注:本基金每个运作期期末例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

    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7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对于由B 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A 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本基金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 类升级为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 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释义”部分,对“认购”、“赎回”的定义进行了更新,明确投资人认购或持有人赎回基金时应遵循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董事会成员、监事、管理层成员、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基金管理人的职责、基金管理人的承诺、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新增“基金托管人的职责”部分,并对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4、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的募集”部分,对基金首次募集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说明;

    6、在“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进行了说明;

    7、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以及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8、增加了“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根据《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及《基金合同》,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增加了“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10、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信息定制服务的相关内容;

    11、增加“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7日

      (2013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