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2年年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8 股票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临2013-010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2年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召开及出席情况
2013年5月17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2年年会)的通知;2013年6月6日上午9:30分,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2年年会)在上海影城五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6,410,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44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龚祥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共12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许骍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虞咏霖律师、杨红良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㈠、《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代表股权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106,410,853 | 106,393,807 | 390 | 16,656 | 99.9840% |
㈡、《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代表股权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106,410,853 | 106,393,807 | 390 | 16,656 | 99.9840% |
㈢、《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代表股权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106,410,853 | 106,393,507 | 390 | 16,956 | 99.9837% |
㈣、《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代表股权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106,410,853 | 106,393,507 | 690 | 16,656 | 99.9837% |
㈤、《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 代表股权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106,410,853 | 106,393,507 | 390 | 16,956 | 99.9837% |
㈥、《关于增补戴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代表股权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106,410,853 | 106,393,507 | 690 | 16,656 | 99.9837% |
㈦、《关于支付公司2012年度审计费及续聘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代表股权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106,410,853 | 106,393,507 | 690 | 16,656 | 99.9837% |
㈧、《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的议案》
| 代表股权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106,410,853 | 106,393,507 | 690 | 16,656 | 99.9837%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了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虞咏霖律师、杨红良律师列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2年年会)决议》;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2年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六日


